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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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转让公告
项目名称
江苏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持有的交通艇“大丰港一号”资产转让项目
项目编号
DFCG20210097
挂牌公告报名日期
挂牌起始日期:2021年4月16日
挂牌公告报名终止日期:2021年6月1日18时前
现场竞价会在2021年6月2日上午10点00分大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
标
的
概
况
标的位置
盐城市射阳港渔船码头
基本属性
船舶登记号码
170113000021
船舶识别号
CN20123918636
船名
大丰港一号
船舶尺度
48.3m*7.8m*3.6m
船舶种类
交通艇
船体材料
钢质
建城日期
2012-12-25
总吨/净吨
456T/136T
标的现状
使用情况
停止使用
外观情况
一般
抵押情况
无
租赁情况
无
欠费情况
无
其他情况
现状拍卖
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江苏天圣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书编号
苏圣评报字(2021)第032号
评估基准日
2021年3月10日
评估价
160万元
转让底价
160万元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江苏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机构性质
机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20982750000536B
负责人
黄同城
机构地址
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港经济开发区中港大道1号
转让方承诺
我方按本公告的内容在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二、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江苏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办公室会议纪要第7号文件
行为批准或
备案机构
江苏大丰港经济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江苏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财税审计局
特别告知
一、本次转让标的为船舶所有权转让;
二、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可电话预约至现场查看转让标的,并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转让标的实际情况。
三、受让方必须付清所有款项后,转让方方能协助受让方办理标的交接手续;
四、转让标的移交手续所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全部承担;
五、上述资产是以现状转让并交付给受让方,基础设施及配套等也是按现状转让,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上述资产为由拒绝按现状接受;
六、转让交接标的如遇实际与公示出现差异的,以实际现状为准,不影响成交价格,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不再另行结算;
七、受让人自行负责标的转移,转让方配合;受让方自行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不能完成转移交接的法律责任;
八、转让标的作为报废船舶处置,不得行驶,因此要通过拖运或拆运等方式提取标的,所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在拆运过程中,标的船舶上任何含有转让方信息标志的须消除并经转让方确认后方可进行提运。提运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由受让方负责与转让方无关。
九、成交后,若因国家政策调整、不可抗力因素或标的物灭失导致转让标的不能正常办理标的变更手续的,转让方受让方双方解除合同,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价款全额退还,该交易价款不计息;
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表明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及交付约定
根据《资产转让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及交付时间、条件
受让方
资格条件
一、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二、意向受让方承诺应具有良好的支付能力,资金合法;
三、意向受让方承诺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转让行为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和企业章程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标的交割
根据《资产转让合同》约定办理交割手续
备查文件
评估报告
交易指南
意向受让人于2021年4月16日-2021年6月1日18:00时前,至大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221.231.122.12或进入http://www.dafeng.gov.cn后点击“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页下载附件操作指南)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方式及下载文件的具体步骤如下:
(1)下载产权交易类项目网上报名操作指南(网站主页下载)。
(2)根据网上报名操作指南操作,仔细阅读操作指南,认真掌握操作方法(请牢记登录名和密码,在单位名称中填写个人名字),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如填报错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现场竞价会开始前,意向受让人需提供1、纸质报名材料;2、对转让资产文件资料的书面确认(需带公章及授权人签字);3、受让承诺函;4、报价单单独密封封装。
一、意向受让方对照意向受让方资格条件,提供有关报名资料,以下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公章并原件验证。
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供(所有材料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意向受让方董事会(如有)决议或者法定代表人决定;
4、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如有);
二、报名时间及报名网址:2021年4月16日-2021年6月1日18:00时在大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221.231.122.12或进入http://www.dafeng.gov.cn后点击“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页下载附件操作指南)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技术咨询电话:刘文辉0515―83927236或咨询本项目的服务单位联系人。
三、确认合格意向受让方:挂牌公告期满,现场竞价会开始前根据报名结果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四、保证金支付方式及时间:1、意向受让方在2021年4月16日-2021年6月1日18:00时前向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大丰农村商业银行创业支行,帐号:3209820531010000110261,)交纳16万元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以确定其参与受让。交易中心仅接受意向受让方以本单位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方未能如期交纳足额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本次受让。请提前办理保证金缴纳手续,确保保证金在截止日时间前到达指定帐户。
2、会计电话:0515-83927237(朱会计)
五、一旦交纳保证金,即为视为已经知悉标的的情况,接受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及文件资料约定的所有条款,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否则不予退还保证金。
六、交易方式:
产权转让:1、本次转让流程须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并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方可举行,两家以下意向受让方视为流标;2、报价单为一轮应价,现场拆封后以报价单最高报价为竞价底价进行现场竞价,以最高应价确定受让方(如现场竞价无人竞价,报价单最高报价即确定受让方及成交价);
七、现场开标安排:挂牌公告期满于2021年6月2日上午10点00分大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进行现场开标并竞价。
八、不符合受让条件或未成交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本项目确认成交结果后原路退还至意向受让方缴款账户。
九、交易价款的支付方式: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成交价款。
十、成交结果的公示:合同生效后将交易结果通过大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外公告,公告期5个工作日。
十一、成交后受让方需另行支付的服务费:1、按江苏省产权交易费标准(详见附件第十章)向大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交易费;2、在签订交易合同后三天内向盐城市天圣拍卖公司支付成交价款2%的服务费。
十二、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披露终结。
服务单位
盐城市天圣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
管海林
联系电话
15251084840、13003488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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