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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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溪区广益街道综合服务区提升项目(项目名称)EPC工程总承包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梁溪区广益街道综合服务区提升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梁溪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梁行审投备[2021]3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广益建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无锡市广益建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江南梁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梁溪区广益路188号、208号,西靠广栖路,东侧临水,南至广益路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广益路188号建筑面积24995.47平方米,配套用房建筑面积4095.27平方米及广益路208号建筑面积16481.6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45600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150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21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1年06月01日08:30,施工开工日期:2021年06月21日08:30,
工程竣工日期:2021年12月28日17:00
2.1.5其他:
2.2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模式(EPC),为交钥匙工程。包括本工程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施工全过程的施工指导及技术咨询、现场服务、设计变更及项目验收等相关设计配合服务)、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移交、相关备案资料的办理的全部工作。1、设计内容分为建筑外立面改造、室内装饰改造、市政景观、大数据智能化四个部分,包含给排水、电气、智能化设计、暖通空调、消防设计及综合管网总体协调等。2、施工部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改造工程(含拆除)、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市政景观工程;全部机电安装工程(含室内外消防评估检测);照明亮化;建筑智能化;大数据及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搭建;场地垃圾清运、临时水电、维护围墙(含各项检验检测、观测、监测的全部事项)。直到项目单项及整体竣工综合验收交付使用。3、项目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
(1)
(2)企业应当同时具备下列资质:(A)设计资质要求:必须具备住建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B)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适用于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1、企业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A)设计资质要求:必须具备住建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财务要求:2017至2019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企业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
(B)设计业绩要求:
(C)施工业绩要求: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A)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
(B)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适用于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业绩,施工业绩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近五年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7500万元或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类似工程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类似工程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注明的建筑面积为准。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的落款日期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竣工验收证明均需至少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章。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工程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EPC总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过的人员变更证明资料;
(B)设计业绩要求:近五年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2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类似工程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业绩有效期以合同签订时间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工程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
(C)施工业绩要求:近五年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7500万元或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类似工程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类似工程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注明的建筑面积为准。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的落款日期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竣工验收证明均需至少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章。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工程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过的人员变更证明资料。
6、项目管理机构:由招标人根据《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予以明确。
7、其他要求:(1)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含)以上,若为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设计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含)以上;(3)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必须在本单位注册满三个月且无在建项目。注:①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②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③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④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由施工负责人兼任,不得由设计负责人兼任。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自2019年04月16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0年04月16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1年01月16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1900年01月01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4月16日15:00时至2021年04月21日17:00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元(≤250元),售后不退。
4.2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5月18日9时30分,地点为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梁溪分中心开标二室(无锡市梁溪区清名路380号6楼),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市广益建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江南梁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无锡市湖滨街15号蠡湖科研大厦17楼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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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汪工
联系人:
周工、王工
电话:
0510-82031568
电话:
0510-88220651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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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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