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名称: |
甘肃省房屋建筑金昌市智慧城市建设项目设计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甘肃省 |
发布时间: |
2021-04-21 |
详细内容:
|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 金昌市智慧城市建设项目设计 | 项目编号: | JG2021- 057 | 项目类型: | 房屋建筑 | 交易编号: | A01-126203000735957384-20210420-002198-2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招标人: | 金昌市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监督机构: | 金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开标方式: | 普通标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项目总控制价(万元): | 300.000000 | 招标内容与范围: | 金昌市智慧城市建设项目设计,包括智慧医疗、智慧交管、智慧教育、智慧政务、市民 APP、城市大脑、智慧城市云、指挥一中心、城市一张网、智慧路灯、智慧城管等的方案设计、方案调整、优化,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 | 标段信息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招标类别 | 详情 | 1 | E6203000603002092001001 | 300.00000000(万元) | 设计 | 查看详情 | 标段名称: | E6203000603002092001001金昌市智慧城市建设项目设计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通信广电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有电子通信信息技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原件为依据);其他项目组成员不少于12人,其中须包含电子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各至少1人,项目组所有成员须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人员缴纳养老保险社保的证明),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4.投标人 2018 年 1 月 1 日以后有类似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原件为依据);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或全国法院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入 http//shixin.court.gov.cn/自行查询后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企业公章为准)。
6.凡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信息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之一。
7.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7-2019年或2018-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申请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审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8.投标人代表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书参加投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标段(包)内容: | 充分运用 5G、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通过建设“高度智慧的城市大脑、高度创新的业务应用、高度统筹的支撑平台、高度共享的数据资源、高度智能的基础设施和高度配套的体制机制”,促进金昌市城市治理能力有效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区域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产业经济转型发展。
主要从智能化信息化科技建设方面着手实现:a高标准的智慧城市基础设施,b高水平的城市数字化管理,c高增长的城市信息化经济,d高水准的城市数字化生活,e高质量的城市数字化环境。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