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2021年检验试剂采购项目
二、谈判文件编号:2021-FZST117
三、采购项目内容:
合同包
项目名称
数量
预算
(元)
简要技术要求
联系人/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地址
一
2021年检验试剂采购项目
1批
217542.38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刘女士0591-87887971
福州市鼓楼区
四、发售谈判文件(办理报名手续)时间:2021年4月25日至2021年4月28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报名方式如下:(1)直接至我司办理;(2)通过邮件办理:按要求提交报名费后,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及报名供应商相关信息(合同包号、公司名称、联系人、手机、公司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公司地址、参与报价的项目名称及询价文件编号)填写清楚发邮件至我司。
五、发售谈判文件地点: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最佳西方财富酒店正对面) 24层2403室。
六、项目经办人:苗之亮
七、联系电话:0591-87767686-8615
E-mail:253233635@qq.com
八、 报价资格要求:
(1) 报价人应是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货物的国内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价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a.报价人提供近期的财务状况报告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的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报价截止日期前半年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报价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应提供证明;
b.参加本项目报价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无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记录的书面声明,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须提供查询截图);
c.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3)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报价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报价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报价人未按报价资格要求完整提供证明材料的,或响应文件中的资格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视为资格条件不符合。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4月29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
十、报价公开会时间:2021年4月29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
十一、报价公开会地点: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最佳西方财富酒店正对面) 24层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响应文件由采购代理人的工作人员接收。
十二、谈判文件售价及要求:人民币100元/本。
十三、 报名费及报价保证金缴交账户(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项目编号”)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351008040018000752005
福州市鼓楼区五凤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1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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