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石化公司化肥厂辛烯醛加氢催化剂加工业务外包招标项目
吉林石化公司化肥厂辛烯醛加氢催化剂加工业务外包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SH-2021-FW-0007
一、招标条件
吉林石化公司化肥厂辛烯醛加氢催化剂加工业务外包项目,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根据化肥厂丁辛醇装置生产实际需要,通过公开招标将辛稀醛加氢催化剂加工业务外包。预计生产辛烯醛加氢催化剂30吨,工期约为11个月。
2.2 招标范围:为吉林石化公司化肥厂丁辛醇装置辛烯醛加氢催化剂加工提供业务外包服务。依据目前工厂劳动组织定员,投标人应提供满足下列人数要求的岗位人员:项目经理不得少于1人,专业技术及操作人员不得少于33人(详见下表)。
辛烯醛加氢催化剂装置定员
岗位名称 | 用工人数 | 运行班制 | 备注 |
合计 | 34 |
| 操作人员32人。 |
项目经理 | 1 | 常白班 | 负责装置生产、安全环保、文明卫生、员工行政管理等工作。 |
专业技术人员 | 1 | 常白班 | 负责工艺指标控制和设备安全运行。 |
班长 | 4 | 四班二运转 | 负责制作催化剂。 |
操作工 | 28 | 四班二运转 |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2年2 月 28 日。
2.4结算方式:按月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2.5最高投标限价(总价):236 万元(含税)。
2.6对投标人提供报价的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保证项目招标方生产运行安全的前提下,提供项目承包总价。
2.7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详见附件3)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 投标人公司业绩和经验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质,从事化工装置生产运行及维护服务的企业,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1.2 投标人须在吉林市设有常驻办公机构,须提供办公地点产权或租赁证明文件。
3.1.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情况或重大法律纠纷,且财务状况良好。
3.1.4 投标人公司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近三年有连续提供化工装置生产承包的经历,每年不少于1项每项标的价不少于200万元(投标人公司提供2018年-2020年化工装置生产承包的合同并加盖公司公章)或有辛烯醛加氢催化剂制作承包服务业绩。
3.1.5 投标人不得存在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招标行为,没有发生较大劳资纠纷或社会稳定问题,有较好的社会责任感。
3.1.6 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将承包业务转包他人,如发现有转包行为项目单位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3.1.7 上述条款中包含的资质证明均需提供原件备查。
3.2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3.2.1 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方案完全响应。
3.2.2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
3.3对投标人提供服务方案的要求
3.3.1 投标人须提供行政管理方案。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内容包括项目组织机构及负责人、劳动用工管理、薪酬管理、考勤管理和劳动纪律管理及日常考核等内容。
3.3.2 投标人须提供维稳应急工作预案。
3.3.3 投标人中标后在项目生产中使用的员工必须是守法公民,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信誉,并保证员工队伍相对稳定。
3.3.4投标人须提供满足生产要求的操作人员。
3.3.5投标人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人员上岗培训并取得上岗资质,保证项目正常生产开工,需保证上岗员工100%出勤率。
3.3.6由于招标方签发的对服务方案变更的提议或建议,并不能免除投标人认可本服务标准所有要求或履行承诺时的任何责任。
3.3.7投标人须对提供服务的总体目标、质量、相关责任等做出承诺,并对所提供的生产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安全与环境责任保证全部承担,同时制定出总体目标实施进度方案和安全管理实施及应急预案。
3.3.8 投标人须做出书面承诺。保证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装置顺利运行;保证在合同期内满足项目单位的用工人数及员工素质要求,并设项目经理负责生产现场和员工行政管理;保证如不能按时组织装置生产运行或无法满足人员素质要求,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含对相关炼化生产装置造成的间接损失)。
3.4 经确认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记录之一,投标将被否决。
a) 近三年(2018至2020年)被国家、集团公司以及地方政府(网站)正式发布过诚信或质量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b) 投标人在吉林石化公司组织的公开招标(公开竞价)活动中,出现一次无效异议,从确定无效异议之日起,一年内禁止其参加公司所有招标投标活动。或两年内(从第一次提出异议之日起至第二次确定无效异议之日止)出现两次无效异议的,从确定第二次无效异议之日起,两年内禁止其参加公司所有招标投标(含公开竞价)项目。针对同一项目反复提出的异议最终被确定为无效异议的,按提出次数计算。
c) 在中油集团公司、吉林石化公司最近一个年度考核过程中出现过不良记录,被暂停或中止交易的。
d) 近三年内(2018至2020年),出现过在国家或政府网站公开曝光的不诚信行为。被“全国企业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而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虽有查询记录但投标人已履行完毕的除外)。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始时间 2021-03-16 18:00:00至截止时间 2021-03-21 23:59:59(北京时间)。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
4.4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已有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账号。首次使用的用户应先注册企业账号、办理CA证书(U-key)。
4.5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
4.6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7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8 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9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联系。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申请截止时间,下同)2021-04-06 08:20:00,地点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5.2投标人需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并保证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
5.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4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现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专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提供投标保证金递交明细。具体操作细则详见:投标人用户手册中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操作指南V1.0(操作步骤:1、进入项目主控台的投标环节中的“递交投标保证金”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2、进入保证金的支付页面。看到保证金有金额,选中要支付的标段(包),点击“支付”;3、进入保证金支付的结算页面,确认支付金额并提交;4、支付成功后,钱包账户保证金额度扣除,保证金购买状态变更为“已付款”)。投标人须在开标前确认保证金支付成功,如果在开标前遇无法成功支付情形(不显示“已付款”)时,请向中国石油电子招标运维(4008800114)咨询确保成功办理支付投标保证金。
六、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开标
开标时间:2021-04-06 08:20:00;
开标地点:
网上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现场开标地点: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D座一楼开标室
八、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地址: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C座
邮编: 132021
管理科联系电话:0432-63983960;0432-63983850;0432-63983900。
项目联系人:刘文辉
电话:0432-63983915
传真:0432-63983706
电子邮件:jh_liuwh@petrochina.com.cn
(电话未及时接听请发送电子邮件说明问题)
九、投标保证金递交及其他信息
账 户 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313265010019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0459-5615833;0459-5615388
电子招标运维咨询电话:4008800114 转智能语音助手
物采系统外部支持电话咨询电话:4008800114 转智能语音助手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2021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