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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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供电公司2025年第二批安全费、电力设施保护费
服务采购 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ZWJ-EG-20250044)
本项目鄂尔多斯供电公司2025年第二批安全费、电力设施保护费服务采购询比采购,采购人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供电分公司物资供应处,委托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2.资金详见公告附表;
3.本项目采购内容及范围:详见公告附表;
4.项目服务期/工期:详见公告附表;
二、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项目的能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3.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档案。
4.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供应商未被列入《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和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公布的“中电联关于公布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对象名单”。
7.供应商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8.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承诺格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1.专用资格要求:
标段1 消防维保及施工(一):
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供应商还未申办以上资质,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2.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须具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
(2)须在本单位注册,以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24年-至今连续6个月及以上(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日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有效的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
4.其它人员要求:
①至少有两支队伍同时开展消防维保工作,每支队伍不得少于3人,其中4人须提供中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证,2人须提供高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证;
②以上人员必须在本单位工作,以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24年至今连续6个月及以上(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日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有效的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
5.近年(2022年5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揽过同类业绩。(同一业绩的证明文件以已签署的合同和配套的发票为准);
6.承诺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具备不低于100 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体检证明(格式自拟)。
标段2 消防维保及施工(二):
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供应商还未申办以上资质,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2.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须具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
(2)须在本单位注册,以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24年-至今连续6个月及以上(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日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有效的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
4.其它人员要求:
①至少有两支队伍同时开展消防维保工作,每支队伍不得少于3人,其中4人须提供中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证,2人须提供高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证;
②以上人员必须在本单位工作,以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24年至今连续6个月及以上(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日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有效的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
5.近年(2022年5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揽过同类业绩。(同一业绩的证明文件以已签署的合同和配套的发票为准);
6.承诺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具备不低于100 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体检证明(格式自拟)。
标段3 安全风险清单编制服务:
1.近年内(2020年5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揽过同类业绩(同一业绩的证明文件以已签署的合同或参编标准关键页和配套发票为准);
2.具有电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评审机构资格。
标段4 业务外包:
1.近年内(2022年5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揽过同类业绩(同一业绩的证明文件以已签署的合同和配套发票为准)。
标段5 广告宣传:
1.近年内(2022年5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揽过同类业绩(同一业绩的证明文件以已签署的合同和配套发票为准)。
标段6 消防技术咨询:
1.供应商须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备案并提供备案截图;
2.供应商至少派驻2名工作人员至鄂尔多斯供电公司工作(食宿自理)。以上人员须提供相关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或高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证;
3.近年内(2022年5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揽过同类业绩。(同一业绩的证明文件以已签署的合同和配套的发票为准)。
标段7 消防设施检测服务:
1.供应商须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备案(服务类型包括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并提供备案截图;
2.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注册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且已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备案。
(2)须在本单位注册,以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24年-至今连续6个月及以上(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日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有效的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
3.其他人员要求
(1)供应商拟派现场检测人员不少于2名且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高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
(2)须在本单位注册,以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24年-至今连续6个月及以上(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日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有效的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
4.近年内(2022年5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揽过同类业绩(同一业绩的证明文件以已签署的合同和配套的发票为准)。
标段8 职业危害健康检测服务:
1.供应商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卫健委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包含电力相关内容;
2.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即CMA证书,且检验能力范围包含噪声、工频电场、磁场、水、氟化物等内容,需附证书附表;
3.近年内(2022年5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变电站职业危害健康检测业绩(同一业绩的证明文件以已签署的合同和配套发票为准)。
标段9 作业现场安全监控服务:
1.近年内(2022年5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同类业绩(同一业绩的证明文件以已签署的合同和配套发票为准)。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及方式: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5年05月22日起至2025年05月26日17:00前(北京时间),进入《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采购系统》(http://guocai-impc.cppchina.cn)在线获取采购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2.采购文件工本费:不收费。
3.客服电话: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失败或遇到其他问题请拨打客服电话:400-9913-966(周一~周五8:30-20:30)联系咨询。
4.获取方式:
(1)供应商基本信息注册:凡第一次参与内蒙古电力公司的各类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在响应前需要在内蒙古电力公司物资管理信息系统--“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wzglb.impc.com.cn:82)”,先进行供应商基本信息注册,然后在招标采购项目挂网公告所在的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采购系统)办理中招互连扫码签章,前述工作完成后方可开始投标。
具体流程为:登录平台→在报名管理界面查看最新招标项目→供应商提交资料,通过“文件下载”界面下载采购文件。
(2)供应商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项目后续电子响应事宜,之前未进行注册【中招互连】APP的企业需要下载【中招互连】APP,根据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后续所有流程全部扫码登录,扫码签章,扫码加密,扫码解密。
5.获取文件时所需资料:
(1)信息表;(格式详见附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4)公告中的专用资格要求的内容;
(5)供应商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提供证明材料);
(6)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
(7)供应商需提供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详见附件)
(8)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详见附件)
(9)供应商需提供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详见附件)
(10)提供《响应真实性承诺书》。(详见附件)
(11)提供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承诺(详见附件)。
6.说明:(1)供应商在成交候选人公示结束前发生不良行为被处理的,取消其成交资格。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1.递交方式:电子响应文件请于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采购系统”,响应截止时间后上传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方式,不接收纸质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2.响应文件加密:供应商对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应加密。登录【中招互连】APP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功能(如果供应商使用A手机号码对响应文件进行了扫码加密,必须需要使用A手机号码进行扫码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响应文件)。
五、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解密时间
响应文件上传时间:2025年05月22日-2025年05月27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7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解密开始时间:2025年05月27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7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六、操作流程
1.解密方式:远程解密,供应商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原单位使用原上传文件电脑登录【中招互连】APP进行响应文件的远程解密(届时请持上传文件时所使用的手机提前30分钟等候在电脑前准备参加文件解密,需保持电脑网络通畅)。
2.远程协商:供应商不需到达评审现场,专家通过远程与各供应商进行视频协商。详见《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采购系统》操作手册及采购文件。
请供应商按公告时间及时参与相关签到、解密及确认工作,签到、解密及确认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系统沟通联系解决,因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
开标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场所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呼得木林大街与荣仕雅路交叉口西北140米劳动路59号B座4F
如果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有改变,采购代理机构将提前通知,逾期提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七、评审方式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
八、采购费用
(1)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2)代理服务费:由成交单位缴纳代理服务费,具体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采购系统使用服务费: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采购,每标段每家投标单位需(在获取采购文件后,上传响应文件前)在线向电子交易平台缴纳电子响应服务费300元/标段/次。
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5日内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场所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如下:
(4)场所服务费收取标准:1.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按1‰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统一收取。
2.入围、框架类、单价类等无固定成交总价的项目,按1000元/家的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
二、场所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公对公转账,汇款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 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行 号:304191001951
三、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呼得木林大街与荣仕雅路交叉口西北140米劳动路59号B座4F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0472-3397260
注:中标人须在中标公告发布后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代理服务费、场地服务费的缴纳,如未按时缴纳费用将按照不良行为供应商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发票:中标人缴纳场地服务费后,拨打04723397260确认开票
其他要求:场地使用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对公转账
汇款时需备注:开标时间+代理机构或项目名称简称或项目编号
十、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赛马场北路公园世家铭座B座6楼
联 系 人:赵蓓、曹海明、雎俊卿、刘璐
联系电话:18847856517、18947155454、15149410143
邮 箱:bjzwj2023@163.com
采购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供电分公司物资供应处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
联系人:刘勇志
联系电话:0477-8598758
异议受理电话:15924403266
异议受理邮箱:zhaoweikog@163.com
党风廉政监督电话:13190812555
2025年0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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