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名称: |
某单位道路建设项目施工-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上海市 |
发布时间: |
2021-03-17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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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道路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1-JKELBL-G1002(TC219W00M))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某单位道路建设项目施工(招标项目编号:2021-JKELBL-G1002(TC219W00M)),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某单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详见正文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不能为外资独资、外资控股或参股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为非外籍人士,不得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
3.2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需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相关专业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投标人的信誉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2)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3.4投标人业绩要求为近三年内独立完成(2018年3月至2021年3月通过交(竣)工验收)1项以上(含1项)2KM以上四级公路工程施工。
3.5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6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存在上述第3.7款中关联关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的施工投标人与监理投标人不得在本项目同时中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03月17日08时30分00秒---2021年03月24日16时30分00秒
获取方法: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天津南街城开中心T3座 1104、1105室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影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证件原件及原件的彩色影印件和企业业绩证明材料的影印件及联系方式(包括投标人名称、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信箱等信息的加盖单位公章的A4纸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并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进行投标人注册(网址:http://www.365trade.com.cn)(具体操作详见售标特别告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4月07日14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04月07日14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天津南街46号城开中心T3座1104、1105室 ,现场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某单位道路建设项目施工(项目编号:2021-JKELBL-G1002(TC219W00M))(下称“本项目”)已由上级单位批准,资金为上级拨付,招标人为某单位,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工程施工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某单位道路建设项目施工
2.2工程规模:本次施工招标设1个标段,分为两个路段,投标人必须均参与投标具体内容见下表:
路段
工程地点
主要工程内容
路段1
红格尔道路工程
本项目按四级公路标准进行设计。设计行车速度 20km/h,全线均为水泥路面,
路线全长 1.979 公里,路基宽为 4.5 米,路面宽度为 3.5m,土路肩 2×0.5m;桥涵与路基同宽,桥涵设计荷载:公路-II 级。
路段2
左旗道路工程
本项目按四级公路标准进行设计。设计行车速度 20km/h,全线均为水泥路面,
主线路线长 0.598 公里,支线一路线长 0.063 公里,支线二路线长 0.060 公里,路基宽为 4.5 米,路面宽度为 3.5m,土路肩 2×0.5m;桥涵与路基同宽,桥涵设计荷 载:公路-II 级。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全部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质量要求:合格;
2.5计划工期:2021年4月——2021年10月;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不能为外资独资、外资控股或参股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为非外籍人士,不得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
3.2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需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相关专业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 投标人的信誉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2)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3.4 投标人业绩要求为近三年内独立完成(2018年3月至2021年3月通过交(竣)工验收) 1项以上(含1项)2KM以上四级公路工程施工。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7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存在上述第3.7款中关联关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的施工投标人与监理投标人不得在本项目同时中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3月17日至2021年3月24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至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天津南街城开中心T3座 1104、1105室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影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证件原件及原件的彩色影印件和企业业绩证明材料的影印件及联系方式(包括投标人名称、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信箱等信息的加盖单位公章的A4纸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并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进行投标人注册(网址:http://www.365trade.com.cn)(具体操作详见售标特别告知)。
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联系人)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澄清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A、企业资料
1.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6.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7.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8.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B、企业业绩证明材料资料
投标人应按公告中第3.4款业绩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相关的业绩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并经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审核的主包已建业绩,并提供网页屏幕资料,包括企业业绩汇总表和分项明细表。上述证明材料中应明确表述本项目资格审查所需的工程内容(例如工程名称、公路等级、里程长度(或者里程桩号)、桥梁结构类型、桥梁长度及主跨跨径、交(竣)工时间等)。如无上述信息或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上查询不到该项目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的,其报名申请将被拒绝。
网上信息在工程内容、交工日期、技术等级、里程、规模等方面可能会因过于简略而导致投标人不满足报名要求和资格审查要求,请投标人高度重视资料的申报工作,在报名时应及时完善网上信息。
4.2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标段,图纸每份售价人民币 0 元,售后不退,参与投标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文件费汇入下述账户(汇款时务必注明所参加项目编号和标段号。):
开 户 行: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账户: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帐号:0200049619200362296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7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于2021年3月26日14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天津南街城开中心T3座 1104、1105室。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售标特别告知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不发售纸质版标书,有意购买标书的潜在投标人,请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进行投标人注册(网址:http://www.365trade.com.cn),在平台选择参与投标的项目及支付方式(线上支付、现金、电汇)并下单。完成下单后在线标书购买登记表。投标人持购买登记表至沈阳市和平区天津南街46号城开中心1104、1105室递交纸质报名材料并领取标书。
操作如下:
1.投标人在平台注册;
2.投标人在平台选择参与投标的项目;
3.投标人选择支付方式(线上支付)并下单;
4.投标人在线购买登记表;
5.投标人携购买登记表及收据或发票领取标书;
6.平台服务费及CA锁均可不用办理。
中招联合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操作过中如需帮助,可联系平台客服热线 010-86397110,010-62108037获取支持。
潜在投标人请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下单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标书。
3.4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保证金
□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应满足下列要求: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电汇或保函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详见招标文件
递交方式:投标人线下获取招标文件后进入中招联合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缴纳保证金”功能模块,填写相关信息后通过平台自动获取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请投标人按此信息将保证金电汇或银行转账至指定账户(该账号为虚拟账号,仅针对本投标人本项目分包有效,对于其他投标人、其他项目或分包无效)。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委托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办理投标保证金收、退、转及结账、结算等相关业务。保证金办理相关问题请咨询中招联合(010-86397110)。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某单位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24-2884173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联系人:李迎
电话:024-23400167
电子邮件:liying@cntcitc.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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