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就2021年度聘请法律顾问服务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有意向的律师事务所参加响应。
一、采购项目: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2021年度法律顾问服务
二、服务概述及采购要求
(一)服务范围: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涉及的法律事务。
(二)服务期限:壹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三)服务内容要求:
1.法律咨询。就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涉及的法律事务,提供口头或者书面的法律分析意见。
2.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采购方的要求,对采购方的重大决策、合同行为等事务,出具法律意见书,为采购方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据和法律建议。
3.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对采购方起草的规范性文件,从法律方面提供修改和补充意见,并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
4.协助研议难点问题。受采购方邀请,不定期就涉及采购方法律事务中的疑难复杂问题进行研究、讨论,提出法律意见。
5.举办法律讲座。结合采购方特点,不定期(每年组织开展至少一次)为采购方单位人员举办法律讲座,以提高采购方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
6.受采购方委托,代理或者协助采购方处理有关涉法的疑难复杂信访等法律事务。
7.代理诉讼等法律事务。当发生涉及采购方诉讼、仲裁等活动时,根据采购方的安排,必须接受采购方委托和授权,作为采购方的代理人参加诉讼、仲裁以及执行等活动。
8.应采购方要求,参与有关听证、复议、调解、裁决等活动,提出相关意见。
9.协助采购方办理其它法律事务。
(四)服务费用
第7项服务费用以个案合同为准,按个案结算支付。
服务费用包含服务人员在福州市范围内的差旅费用。因服务需要并经得采购方同意确需离开福州市范围处理的,差旅费用按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出差规定执行,由采购方支付。
(五)服务响应要求
接到采购方口头或书面通知后,被采购方应在24小时内到达采购方通知的地点提供法律服务。被采购方未按照服务响应要求执行的,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由被采购方自行承担。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1.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司法局颁发执业许可证。
2.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并在福州市市区有常设机构。
3.福州市区的常设机构通过上年年检;近三年内未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受过处罚。
4.选派的律师人员应具有专职律师执业资格证并经年度检审合格,应具备专职从事行政法律事务10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丰富的行政机关法律实务经验。
四、采购方式
符合资格要求的律师事务所,以报价最低者作为中标单位。
五、付款方式
1.付款以转账方式支付,乙方必须提供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合同签订后,甲方收到乙方发票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年服务费用的30%,合同期止后付尾款。
六、报价文件要求
1.律所简介(含主要管理制度、业绩、取得的成果或荣誉等)。
2.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拟安排服务团队成员律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5.项目报价单。(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报价应全部用人民币(元)报出)
以上文件数量各一份,须要盖响应单位公章;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
投标人应对提供的报价文件真实性负责,若出现弄虚作假,取消投标资格。
七、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截止时间:2021年4月15日上午12:00前。
2.递交地点:福州市晋安区金鸡山路32号市环科院五楼
联系人:陈女士,0591-87326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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