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太平镇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刘家蛟坑里至南溪果场生产区道路硬化)工程变更公告 |
公告名称: |
福建省太平镇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刘家蛟坑里至南溪果场生产区道路硬化)工程变更公告 |
所属地区: |
福建省 |
发布时间: |
2021-05-06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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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镇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刘家蛟坑里至南溪果场生产区道路硬化)工程(邀请招标)
第1章招标公告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平镇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刘家蛟坑里至南溪果场生产区道路硬化)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南平市延平区水利局以延水移民【2021】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平市延平区太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上级拔款,招标人为南平市延平区太平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晋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延平区太平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约150万元人民币;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577091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60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根据延建办[2020]12号文【南平市延平区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延平区政府性投资小规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本招标项目投标人须为延平区政府性投资小规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施工程项目预选承包企业名录《市政工程序列》内的企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注: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规定,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省外建筑业企业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参加投标的,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号)要求开标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2、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不属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单位。3、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4、a中标候选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或若存在失信被执行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b中标侯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c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d投标人在投标时及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5、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自2019年7月19日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根据《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自2019年8月16日起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持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的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29日08:30:00至2021年5月9日23:59:00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www.npggzy.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南平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1年5月20日08:30: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30000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保函形式(备注:投标人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无需提交纸质投标保函原件,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应将投标保函原件提交给招标人;若中标候选人未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交投标保函原件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5月20日08: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www.npggzy.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市延平区太平镇人民政府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太平镇,邮编:353000
电子邮箱:/
电话:18960677641,传真:/
联系人:刘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晋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八一路289号四楼,邮编:353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9-8809838,传真:/
联系人:陈女士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ggzy.np.gov.cn/npztb/
联系电话:0599-8317272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水电站库区移民开发局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建设路顺达商住楼三楼
联系电话:0599-806116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地址:南平市武夷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廖俊波纪念馆旁)5层
联系电话:0599-8317272
附件:
预算上传.zip
招标正文.doc
授权书.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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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
太平镇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刘家蛟坑里至南溪果场生产区道路硬化)工程终止招标公告
各投标人:
太平镇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刘家蛟坑里至南溪果场生产区道路硬化)工程(招标编号:E3507020701800209001),本项目于2021年4月29日发布招标公告,因项目内容变更,本项目终止开标,再次开标时间待业主通知后重新发布。
在此,谨对积极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表示衷心的感谢!
南平市延平区太平镇人民政府
福州晋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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