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溪国有林场庄前、拔口分场屋面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经清流县九龙溪国有林场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建设九龙溪国有林场庄前、拔口分场屋面维修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为清流县九龙溪国有林场,建设资金为 自筹 ,招标人为清流县九龙溪国有林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本县内邀请招标。邀请单位为:福建博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安城鑫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优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畅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畅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兴峰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清流县九龙溪国有林场庄前分场场部、拔口分场二工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投资136755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设计图纸、方案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36755元(其中,暂列金10000元),下浮率:5%,发包价:130417元(含暂列金) ;
2.5. 工期要求:60天;
2.6.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为临时的,需符合闽建筑[2013]41号、闽建筑函[2014]6号文的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根据清发改〔2018〕61号文规定执行。
4. 评标办法
根据《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清发改[2018]61号要求,本招标项目评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招标文件发布3日后,即2021年 4月20 日10:00分由招标单位代表、行业主管单位工作人员,直接在符合清发改[2018]61号文件规定的县域内符合资质的注册企业(以行业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同时被业主单位邀请的施工企业为准)中随机抽取三个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并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三个号码,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的过程,本县注册企业和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招标人当日在“业主公告”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个工作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承诺文件;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有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和相关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的监督下进行。
5.投标文件的提交
根据《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清发改[2018]61号要求,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承诺文件(一正三副);投标承诺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 4 月 23 日17时00 分,提交地点为清流县九龙溪国有林场。承诺文件格式附后。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九龙溪国有林场
联系人 : 吴先生 电话: 18350816708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监督部门或机构名称:清流林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点: 清流县长兴中街 电话:0598-5322925
清流县九龙溪国有林场
202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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