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棋盘山镇罗字十号村北沟土地整治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河北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棋盘山镇罗字十号村北沟土地整治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河北 |
发布时间: |
2021-04-25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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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棋盘山镇罗字十号村北沟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招标公告
2021-04-25
项目编号:
GC13080020210022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1-04-29 17:00:00
提交疑问截止时间:
2021-05-06 17:00:00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1-05-18 14:30:00
开标时间:
2021-05-18 14:30:00
正式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棋盘山镇罗字十号村北沟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已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棋盘山镇罗字十号村北沟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立项批复(围政批[2020]66号)批准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晟通土地整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区位于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棋盘山镇罗字十号村。
项目主要建设目标是将农用地和未利用地建设成为标准农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五个部分: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和其他工程。其中:
(1)土地平整工程主要为修梯田和土地翻耕:修梯田包括:土地平整19.2552万立方米,表土剥离0.8214万立方米,客土6.5625万立方米,表土回填0.8214万立方米,干砌石田坎8200米,清理卧牛石3.3999万立方米,梯田修建完成后进行土地翻耕,翻耕面积14.6644公顷,取土场复垦1.8000公顷。
(2)灌溉与排水工程包括:规划砌石排水沟Ⅰ3050米,砌石排水沟Ⅱ440米,板涵1座。
(3)田间道路工程包括:新修水泥路520米,砂石路2780米。
(4)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包括2类工程:新修铅丝护地坝175米,过水路面护坡135米,拦沙坝180米。
(5)其他工程为修建标志牌1座。
2.2工期:365日历天内完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或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或施工资质综合资质)的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应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提供企业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2021年新注册的公司只需要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原件),且资产负债率不大于1。
3.3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对失信被执行人将取消投标资格。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本项目采用网上发售文件,不接受现场发售。潜在投标人可于2021年04月25日上午9:00至2021年04月29日下午17时00分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wc,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点击【投标用户登录】登录投标系统,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2.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的投标人持有河北CA、北京CA(排名不分先后)其中任意一家CA证书,均可在市本级或各县级交易中心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可直接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网站(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下载文件; 尚未办理CA证书的市场主体,可选择上述任意一家CA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已办理北京CA证书的市场主体:如需异地办理业务,应在网上自助激活开通(网址:http://publicservice.hebpr.cn:8181/)或在省公共资源大厅CA窗口激活开通。使用CA数字锁才能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办理CA咨询电话如下: 北京CA:15028921277 400-618-3337 河北CA:18932853700 400-707-3355
投标人如未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新版网站注册并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
5.招标文件的答疑
5.1、投标人要求: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可在提问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电子交易系统进入本项目“网上质疑”系统进行提问,所提出的问题只能涉及本次招标项目,且提问内容不得透漏投标企业基本信息。透漏该企业基本信息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提疑。
5.2、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在答疑截止时间前(特殊情况可延长,视具体提问情况确定)对投标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并将《答疑文件》以及需要修改、补充事项的《补遗文件》公布在该项目“变更澄清”功能模块内,投标人应及时查阅。未在规定时间提疑和查阅答疑、补遗文件的,所造成的投标影响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答疑时间要求: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2021年05月06日17:30
招标人解答截止时间:2021年05月07日17:30
5.4、答疑方式:网上答疑,拒绝现场答疑。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2021年05月18日14时30分。
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电汇或转账形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开户行账户汇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到招标人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逾期缴纳无效)。
投标保证金金额: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保证金账户名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账号:13001101957052502014-0449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围场支行
注意:
投标人须按要求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信息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点击【投标保证金】模块下的【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界面,然后点击要缴纳保证金的包件后面的【确认】按钮,进入“确认保证金”的界面,根据“缴纳账户账号”来缴纳保证金,缴纳完成后,在银行来款记录里面会出现记录,点击【设置绑定】按钮进行保证金绑定;如果不进行绑定,将无法对本项目投标。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1年05月18日14时30分,开标地点: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
7.2、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企业使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交易系统 点击【投标】-【递交投标文件】菜单,选择要投标的标段,点击“递交投标文件”按钮上传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点击“确认并签名”按钮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操作。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特别
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办法,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晟通土地整理有限公司
地址: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联系人:吴东彭
联系电话:15128631115
招标代理单位:河北华溢博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槐安东路123号万达广场商业综合体02-2601、2602室
联 系 人:刘东伟
联系电话:15233465212
电子邮箱:854981372@qq.com
温馨: 1、投标人完成以下步骤方可投标。
(1)市场注册登记:
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市场主体注册”按钮,跳转至“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
(2)办理数字证书:
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资料下载——CA办理”查看相关CA数字办理事项。
2、下载招标文件。
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账号密码或数字证书CA)“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查看招标(采购)文件;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首先通过市场主体注册,注册网址“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
3、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按要求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信息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投标保证金”界面,当显示银行来款记录后,对所投标段进行保证金【绑定】。如果不进行绑定,将无法对本项目投标。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当保证金形式为保函时,请先提交保函再提交投标文件。
4、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用户登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且确认并签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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