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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福建省坂头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福建省 |
发布时间: |
2022-0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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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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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坂头水库大坝安全鉴定;
2、项目地点:厦门市集美区坂头水库;
3、资金企业自筹;
4、规模:240000元;
5、招标范围和内容:完成坂头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编制及所需的外业勘察工作;
6、质量要求:工程鉴定成果通过市水利局专家组的审查并批复;
7、服务期限:项目合同签订后120天内完成。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有效复印件。
2、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应具备水利行业设计丙级以上(含丙级)及水利行业工程勘察丙级以上(含丙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4、★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和水利水电专业(或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5、投标人三年内具有小型或小型及以上水库安全鉴定的业绩。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三、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及时间
1、领取地点:厦门市政水务原水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集美区侨英路745号三楼生产技术部)梅琪琛,电话:13600958780。
2、领取时间:2022年6月16日至6月24日 17时止(节假日除外),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2: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
四、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1、递交地点:厦门市政水务原水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地址:集美区侨英路745号三楼)
2、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7月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五、本项目对专业性要求较高,对本招标文件内容有疑义的,请以电话、传真或来人形式与招标人联系。
联系人:梅琪琛,电话:13600958780,传真:0592-6190622
地址:集美区侨英路745号三楼
六、评标办法
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2、开标时间:2022年7月5日15时00分
3、开标地点: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157号水务大厦22楼开标室。
七、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1、投标保证金: 叁仟元整(¥ 3000.0 )
2、形式:电汇、转帐、网上银行支付等非现金形式
3、开户单位:厦门市政水务原水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建设银行莲前支行
帐 号:35150198760100000089
4、提交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按以上所列金额自行办妥、缴交至以上账户,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实际到帐。
5、其他要求: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的帐户缴交,不接受现金、银行现金解款、现金支票,不接受从非投标人的帐户缴交的投标保证金,否则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八、招标其它要求
1、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独立封装,封皮标注“坂头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投标文件”文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专用章。
2、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发出30个工作日内与投标人签订合同。因中标人原因没有签署合同者,招标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与第二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
3、中标人应提供该项目的详细施工图纸和施工方案,并征得投标人同意后方可开始实施。
九、本项目不组织投标预备会和踏勘现场
十二、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7月6日15时00分
十三、本标书以盖有厦门市政水务原水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印章的书面标书为准。
厦门市政水务原水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2022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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