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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楚雄卷烟厂委托对楚雄卷烟厂清洁生产合格企业复审费(招标编号:GXTC-C-2129117)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准备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欢迎有意愿、有合格资质条件的投标单位到下述地址领取招标文件。
1.项目名称:楚雄卷烟厂清洁生产合格企业复审费。
2.招标范围:为楚雄卷烟厂的清洁生产合格企业审核提供咨询及指导服务,并确保招标人取得清洁生产审核合格证。(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 服务要求》)
3.实施地点:楚雄卷烟厂。
4.服务期限:在2021年11月30日之前取得清洁生产合格企业证书。
5.资金及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落实。
6.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格审查标准):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2018年至今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惩戒”中;未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评标结束前由招标代理公司对查询情况进行复核;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行为记录,评标结束前由招标代理公司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刑事案件”专栏复核查询;
(4)投标人须提供《廉洁诚信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投标人提供虚假承诺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5)财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本项目不允许挂靠单位投标,一经查证,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7)投标人提供资料中被查证有虚假信息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8)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注: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拟派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并携带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法定代表人报名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授权委托人报名时);
(2)购买招标文件地址: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昆明市滇缅大道西城时代A5地块B座28楼2808室)。
(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21年3月26日起至2021年4月2日止,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若邮购,请将报名资料(现场报名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3253707011@qq.com,并在正文备注XX单位,报名XX项目,收件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自我公司确认报名资料及汇款后2个工作日内用特快专递将招标文件寄出。(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报名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1年4月15日上午9时(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楚雄市彝海东路296号楚雄卷烟厂办公楼一楼A103室。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0.发布任。
招 标 人: 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楚雄卷烟厂
招 标代理单位: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 行 机 构: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联 络 地 址: 昆明市滇缅大道西城时代A5地块B座28楼2808室(云南分公司)
邮 编: 650106
联 系 人: 谢凡、杨茹砚、苏超(云南分公司项目经理)
联系 电 话: 0871-68334060(云南分公司)
传 真: 0871-68311567(云南分公司)
2021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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