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仙桃市市民之家项目施工招标的澄清
各潜在申请人:
经研究,对仙桃市市民之家项目施工(招标编号:HBSJ-202102FJ-028001001)资格预审文件的有关问题,作如下澄清:
原资格预审文件P96页:
4-3 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
备注:1. 根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 (鄂建文〔2015〕83 号)的规定,“省内外建筑企业在各市州区域流动,统一实行一体化平台登记管理”。申请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网址:http://jg.hbcic.net.cn/web/)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并将带二维码的名称为“建筑业企业在鄂投标信息登记表”的扫描件附在本表中。申请文件“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 中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人员的姓名和岗位信息应当与“建筑业企业在鄂投标信息登记表”中的信息一致。
现因本项目无法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关联,申请人在填写4-3 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时,无需提供带二维码的名称为“建筑业企业在鄂投标信息登记表”的扫描件,应提供“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的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截图附在本表中,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供真实的资料,伪造材料造成的任何后果将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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