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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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交广招字[2021]第002号
一、招标条件
广丰区S201(大石至湖里段)升级改造工程勘察设计,为广丰区2021年重点项目,项目业主为上饶市广丰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为上级拨款及地方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上饶市广丰区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广丰区S201(大石至湖里段)升级改造工程勘察设计,路线全长8.938 公里,起点位于芦洲大道与裕丰南大道交汇处,终点位于铜钹山互通收费站。本项目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24.5m,汽车荷载等级:公路-I 级,项目估算总投资为39913万元,
2、招标范围:广丰区S201(大石至湖里段)升级改造工程勘察设计。包括全线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技术设计(如需要)、施工图设计、相关技术规范及后续施工配合服务等工作。
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壹个标段。
4、工作期限:
(1)初步设计与地勘:2021年6月20日提交初步设计评审稿,专家评审后1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终稿;
(2)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2021年7月20日前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专家评审后1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终稿;
(3)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自工程开工之日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
(4)其余相关工作:根据发包人要求时间节点完成。
5、招标控制价:295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项目负责人资格、其他要求见关键内容公开。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五、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5月8日至2021年5月13日(北京时间,下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http://www.jxsggzy.cn/web/)交通工程子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中的交通工程(非自动评审类)模块使用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6.2用户类型获取方式及系统操作请参阅江西省公共资源网(http://www.jxsggzy.cn/web/)“通知公告”栏中的《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优化提升交通项目招投标工作效能的通知》(赣交建管字〔2020〕20号)。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8 日下午14时30分,投标人应于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达交易系统,并于当日下午14时30分前将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递交至上饶市广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楼开标现场。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招标人:上饶市广丰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广丰区区政府大楼D栋7楼
联系人: 王先生 电话:1827937853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西新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凤凰大道118号1幢1903-1904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907935198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①
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
(1)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具有类似勘察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
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①
业绩要求
企业近五年内(2016年1月―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1条长度在8公里(含)以上或投资额在3.5亿元(含)以上的高速公路或一级公路勘查设计业绩,(证明材料(可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设计图纸、图审备案表、施工图设计批复、竣工验收材料等,以上材料中的三项及以上证明材料,其中设计合同必须提供,所提供的材料必须能证明可以满足业绩的要求)。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①
信誉要求
(1)未被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及其上级单位取消在江西省内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江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①
人 员
数 量
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
1名
具有路桥相关专业证书,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具有10年以上道路勘察设计工作经验。
提供拟委任人员的相关证书、身份证、社保缴费等材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分项负责人最低要求)①
人 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工程地质勘察分项负责人
1名
具有岩土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5年以上工作经验,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
工程造价分项负责人
1名
具有交通部或住建部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桥涵工程专业分项负责人
1名
具有路桥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5年以上工作经验
景观专业分项负责人
1名
具有景观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
照明专业分项负责人
1名
具有电气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
排水专业分项负责人
1名
具有排水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
后续服务工作负责人
1名
由负责勘察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分项负责人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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