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现将“南涧县行政事业单位2021-2023年公务用车定点保险服务采购项目”中的“采购内容”之“投保险种和赔偿限额”作如下修改:
原招标文件中,“采购内容”(二)投保险种和赔偿限额:
1、交强险,按国家规定;
2、商业险:
2.1车辆损失险,按新车购置价,新车购置价指购置与保险车辆同类型新车(含车辆购置附加费)的价格;
2.2第三者责任险,50万;
2.3车上人员责任险,按核定座位投保,每人每座最高赔偿限额为5万元;
2.4不计免赔特约险,包含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的不计免赔险。
2.5车身划痕险,赔偿限额2000元。
现修改为:
(二)投保险种和赔偿限额
1、交强险,按国家规定;
2、商业险:
2.1车辆损失险,按被保险车辆投保时的实际价值(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确定。
2.2第三者责任险,100万;
2.3车上人员责任险,按核定座位投保,每人每座最高赔偿限额为5万元;
2.4车身划痕险,赔偿限额2000元。
特此通知!
采购人:南涧县财政局
采购人地址:南涧县富民街159号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872-8523444
采购代理机构:南涧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地址:南涧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联系人:唐女士
联系电话:0872-8713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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