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城西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第一包)
(第二次)招标公告
衡阳市城西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经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衡发改审[2020]6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衡阳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衡阳市明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及安装(第一包)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1项目名称:衡阳市城西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第一包)
2.2建设地点:衡阳市蒸湘区长湖乡(城西污水处理厂内)。
2.3建设规模:项目采用AAO工艺常规处理、“高效沉淀+活性砂过滤”深度处理,出水水质执行《湖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特排放标准 (DB43/T1546-2018)》二级标准以及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排放标准(GB18918-2002 )》一级A标准。
2.4招标内容:包括高效沉淀池设备、活性砂滤池设备、空压机房及配电间设备等设备采购及安装(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及设备清单)。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所有设备的设计联络,设备及材料、配件辅材等购置,产品运输保险保管,安装、调试及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人员培训,质保期内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内容。本次招标金额1261.10万元。
2.6交货期:交货期为自获得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5天内完成设备生产并将设备发货至招标文件指定地点,并按招标人要求的时间提供设备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等服务。
2.7质保期: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18个月。
2.8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
2.9交货地点:买方工地现场指定地点。
3.1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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