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武侯区区属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办法》要求,结合博锦培训学校实际情况,现对位于成都市武侯区航空路7号华尔兹广场1栋309号房屋租赁权及设施设备进行公开转让。我公司保证所提供房产租赁权益和设施设备不存在任何重大问题、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一、招租方及招租标的
(一)转让方:成都市武侯区博锦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二)转让标的简介
2019年4月7日博锦学校与房东签订了《租赁合同》,租赁位于成都市武侯区航空路7号华尔兹广场1栋309号房屋,建筑面积655.76㎡,合同期限五年,租金5万元/月,每半年支付一次,押金为一个月房租5万元。现合同已执行23个月,该房屋限用于文化类培训学校经营,招租对象为单一承租人。租金按原合同计算,房屋以现有设施设备交接。
二、转让期限及底价
(一)转让期限为原租赁合同时长
(二)租金及设施设备底价
1.房屋租金补偿:10万元;
2.房屋押金:押金为1个月房租5万元;
3.设施设备底价:44.99万元。
合计:人民币59.99万元
三、房屋用途
该房产用于经营,受让方一旦竞价接受必须符合国家及成都市的相关规定,遵守相关物业管理要求,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租赁合同履约的,违约责任由受让方承担,并赔偿由此给招租方所造成的损失。
四、对意向受让方的基本要求
符合下列条件的境内企业法人、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加租赁投标。
(一)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
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法人资信;
2、无不良信用记录,近3年没有发生有社会影响的经济纠纷。
(二)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
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记录。
(三)受让方应遵守其他相关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付款方式
具体付款时间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另行约定。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2021年4月24日9:00时起至2021年4月29日17:00时止。
七、受让方确认方式
本次房产受让方的确定,采取资格审查,有效最高报价者中标(密封一次性报价)的方式确定。
(一)公告截止前意向受让方均可前往武侯区一环路南三段53号四楼428办公室咨询、申请参加。申请人为企业法人的,必须携带企业有效营业执照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需提供企业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二)经资格审查合格,意向受让方将填写好的报名竞价表密封并在公告截止日前送到我公司。
(三)公告期截止后,在转让方等有关人员的监督下,依据最高报价者得的原则,公开开标,报价最高者为受让方,最高报价相同的,则以最高报价为底价,由最高报价者进行新一轮竞价,直至竞出最高价。
(四)如只有一个意向承租人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将作为成交价,无需再重新公开转让。
八、开标时间及地址
开标时间:本项目竞价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南三段53号428室
联系人:李老师、肖老师
电话:028-85570836
成都市武侯区博锦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3日
附件一
报名竞价表
报名人 | (说明:个人填写姓名、身份证信息,企业填写营业执照信息) |
受让租赁房屋用途 | |
受让报价 | (填写愿意支付的受让价格,单位/个人:总价xxxx元)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