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桃城区卷烟营销部辅助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河北省桃城区卷烟营销部辅助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河北省 |
发布时间: |
2025-06-18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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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桃城区卷烟营销部辅助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烟草公司衡水市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省烟草公司衡水市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名称:桃城区卷烟营销部辅助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建设内容:桃城区卷烟营销部辅助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衡水市桃城区红旗大街1025号 资金单位自筹 质量标准:合格 工期:6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法人或其他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其他专业服务机构等)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登记证明文件);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失信行为查询证明: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以招标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未被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北省公司和河北省烟草公司衡水市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 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3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的承诺书。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6-19 09:00 至 2025-06-25 17:00 (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惠智采智能采购综合管理平台(http://www.smartprocure.cn)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7-10 09:00:0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惠智采智能采购综合管理平台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通过惠智采智能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提出。联系人:崔先生,电话:0318-2351860。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河北省烟草公司衡水市公司办公室(与规范管理办公室合署办公) 电话:0318-2258851 电子邮箱:345095192@qq.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否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否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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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费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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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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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城区卷烟营销部辅助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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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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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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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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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烟草公司衡水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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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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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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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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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桃城区红旗大街10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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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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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 石家庄市 新华区 中华北大街198号 中储广场E座 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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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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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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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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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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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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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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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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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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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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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8-2256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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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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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8-2351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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