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泰停车场立体停车系统采购安装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ZB20210187-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泰停车场立体停车系统采购安装,项目业主为江苏南禅寺企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锦泰停车场立体停车系统采购安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合同估算价:1300.000000万元
2.1.2其他:无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用地面积 3800 ㎡,总建筑面积 2114 ㎡,建筑总体高度为12 米。现利用有限空间建设一个智能化立体车场,规划总车位共123个。本次招标范围包括平面移动式车库停车设备采购(含图纸深化设计(深化图纸必须经过招标人书面确认)、设备生产、供货、安装、系统调试、操作技术培训及移交)。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
(2)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金及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8或2019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
(3)投标人须为本次招标相关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4)若投标人为制造商,需具备机械式停车设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附对应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证)】;
(5)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需具备机械式停车设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并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附对应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证)】;
(6)本项目需配备项目负责人,具备省级及以上特种设备检验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项目经理证书》或【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内)】或具备省级及以上特种设备科学研究院颁发的《立体车库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书》;
(7)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企业在职职工,提供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由投标人本企业为其依法缴纳的2020年10月-2021年3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3.2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无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质:无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04月14日09时00分至2021年04月19日16时00分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招投标业务管理系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招投标业务管理系统(http://www.wxcq.com.cn:8028/TPBidder)网上报名,并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完成支付并下载招标文件后方具备投标资格。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05月07日0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南禅寺企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嘉朗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滨湖区建筑西路599-4(4号楼)八楼803室
联 系 人:徐工、杨工
电 话:15251611563
电子邮件:342804545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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