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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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星光大道排水渠(K2+658--K3+000)箱涵工程(HBSU-202104SZ-010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U-202104SZ-010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随州市星光大道排水渠(K2+658--K3+000)箱涵工程已由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随发改审批服务[2019]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随州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随州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随州市兴城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随州市城南片区星光大道
建设规模:随州市星光大道排水渠(K2+658--K3+000)箱涵工程建设项目主要完成随州市星光大道排水渠(K2+658--K3+000)约340m箱涵工程。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招标答疑(如有)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标段划分:无
合同估算价:1100.00万元
2.3其他: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人员要求:①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需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②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③八大员须具有相应的资格(上岗或培训合格)证。④以上项目班子人员均应为本单位人员(提供2021年以来连续3个月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如中标,其中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或质检员、安全员不得随意更换。业绩要求: 近5年(2016年4月-2021年4月)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以上截面大于30平方米的箱涵市政排水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资料、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信息截图(需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招投标信息、合同登记信息、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详细网页截图或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招投标、合同备案、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详细网页截图)。近三年没有出现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近三年没有在全国范围内因行贿评审专家或其他当事人、围标、串标、骗取中标、弄虚作假、挂靠资质、出借资质、违法分包、转包、违规挂证和其他招投标行为被相关部门进行过行政处罚或处理(包括通报、公示、扣分、记不良行为记录等)的;近三年没有在全国范围内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出现群体上访事件,被相关部门通报的。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1年04月20日至2021年04月2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05月12日 09时0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9.联系方式
招标人:
随州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随州市兴城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随州市城南新区编钟大道1号传媒中心
地址:
随州市齐星花园第17栋1单元7层
邮编:
441300
邮编:
441300
联系人:
涂威
联系人:
陈念
电话:
0722-3238602
电话:
0722-3323211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4870358@qq.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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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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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账 号:
2021年0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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