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CZC2021-C2-210035-ZDGC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西正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南丹县城区市政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3月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R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三、更正内容:
(1)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2.2.2(2)中:
商务标评分标准: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供应商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的,对报价给予5%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评标报价=最终报价×(1-5%),注:(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有效的证明材料)
现更正为: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供应商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的,对报价给予5%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评标报价=最终报价×(1-5%),注:(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本项目采购文件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投标文件商务标部分:增加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如有)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1年3月16日
其他补充事宜:更正理由:采购文件有误,采购文件涉及处均作修改。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四、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南丹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联系人:唐秉松;联系电话:18077800699
地址:南丹县城关镇河西路108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正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金城江区金旅国际投资大厦第15层2单元2-1501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778-2290801;18977806623
采购人:南丹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名称:广西正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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