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名称: |
河北省石家庄元氏昊和名城项目总承包工程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河北 |
发布时间: |
2021-04-25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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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本公告为附件,下载附件请联系客服,电话:010-63009628 QQ:2041 408 252。原客服QQ:256579212变更为 2041408252 】
招标公告名称:
【绿城管理】石家庄元氏昊和名城项目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
2021-04-3016:50
报名条件:
元氏县文体小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就石家庄元氏昊和名城项目总承包工程等内容进行招标,诚挚欢迎有能力承接本工程施工的公司前来投标。具体如下: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石家庄元氏昊和名城项目总承包工程
2、发包主体:元氏县文体小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3、管理主体:绿城房地产管理集团田园平台元氏项目
4、工程地点:项目位于元氏县红旗路西,殷村镇中路北。
5、招标范围:三通一平(甲方提供接水电驳点)、场区内临路工程、场区降水工程、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二次结构工程、水电安装工程、防水工程、屋面工程、墙柱面工程(粗装修外墙砖)、天棚工程(粗装修抹灰类)、采暖区与非采暖区保温工程、外墙保温工程,外墙涂料工程(百叶后部分)、内墙涂料工程、隔音降噪工程、车库地坪工程、防火门、措施费,水电费、结构预留预埋工程,金属工程,户内配电箱工程、装配式构件、楼内桥架工程、水泵工程,污水泵、阀门分集水器工程、通风井安装工程,地暖工程(包含干法地暖)、信报箱工程、车库停车划线工程,标识标牌工程。
6、招标形式:固定综合单价
7、标段数:本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8、投标保证金金额:50万元(暂定),缴纳保证金后及时在发包人招采平台上传凭证。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形式,招标人信息如下:
户名:元氏县文体小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长安支行
账号:414501856800015
税号:91130132MA08J5F23Y
9、中标原则:合理低价法中标
10、工程款支付方式:
本工程无预付款,承包人在进场前7天内提供合同总价300万元(近似至千位)的履约保证金。
(1)本工程承包人在完成相应节点工程且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后,提交中期付款申请书交发包人审批,相关节点付款明细如下:
主体部分按以下里程碑进行进度款的支付(过程款的支付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额为产值全额,税率为9%)
主楼--按单体支付
1)正负零节点完成退回履约保证金300万元(单位主体工程达到节点按建筑面积比例返还);
2)结构完成至可申请预售许可证工程节点,于次月25日支付已完工程产值75%,含单体对应的流水段地下工程产值;
3)完成预售许可工程节点后,以上每五层结构完成为一个付款节点,于次月25日支付已完工程产值75%;
4)主体封顶完成,于次月25日支付已完工程产值75%;
5)主体完成后第二个月开始,工程进度款按月支付,每月25日支付上个月已完成工程产值的75%;
6)主体结构验收合格,于次月25日随进度款一并累计支付至已完工程产值的85%;
7)二次结构和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启动2个月后每月25日支付已完工程产值75%;
8)水电安装工程启动2个月后每月25日支付已完工程产值75%;
9)单体工程(毛坯)竣工验收合格后,累计支付至已完成工程产值的85%;
10)完成综合验收备案(包括钥匙移交)且工程结算完成后,累计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5%;
11)预留结算价款的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按《工程质量保修协议》要求支付。
【甲指分包及甲指乙供材料付款】甲指分包及甲指甲限材料的付款属于专项付款,不受上述付款条件的约定,具体付款条件根据甲指分包及甲指甲限材料专项付款约定,按照发包人具体要求执行,每次付款前提供与甲指分包及甲指甲限材料单位的付款核对证明,此款专款专用,否则,发包人有权定向支付。
【措施费及其他费用的支付】
(1)支付比例按照节点产值比例;
(2)安全文明措施费、农民工保证金(农民工预储金若有)等的扣除根据主体节点付款的次数平均分次扣除,扣回金额为发包人实际缴纳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及社会保障费。报送工程进度报表时附《分部分项工程及关键工序质量验收单》,若所报工程的质量达不到政府质监部门及监理公司的验收标准及国家验收规范要求、形象进度与工程资料达不到合同要求,发包人有权暂缓支付该部分工程款。
(3)变更签证造价确认完成后,结算时统一支付(五千元以下变更签证不予计量)。
(4)材料调差金额确认完成后,随当期进度产值一同支付,付款比例与当期产值付款比例一致。
(5)若甲方代缴水电费,甲方代缴水电费扣款与进度款同步扣除。
(6)招标工程量清单(或施工图预算)核对确认完成前,以发包人预算金额为基数支付比例为当月(期)已完工程量的【60%】(已扣减15%进度款),核对确认完成后以施工图预算闭口价为基数支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75%】
11、履约担保:300万元,采用支票或汇票形式。
12、工程规模:
(1)业态:高层住宅、多层住宅及及商业配套,非人防车库。
13、石家庄元氏昊和名城项目,项目全期由188亩地,容积率2.0。本次招标范围为一期51亩,由13栋多层(5-8层),2栋小高层(17层/18层)及商业配套,地下非人防车库;总建筑面积约为6.56万平方米,住宅地块总建面约5.2万平,车库1.25万平米,结构形式为框架剪力墙。
14、工程质量要求:
(1)各分部、分项工程一次性达到国家、省市及地方相关专业验收合格标准,整体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2)第三方实测实量平均成绩不低于92.5分;各季度第三方综合评估成绩不低于【87.13】分;季度综合评估排名不得进入后十名;
(3)确保(地市级)优质结构(或/(地市级杯),争创/杯如最终未达到,则处以合同结算价【2】%的违约扣罚;
(4)其他补充要求:1满足绿城管理集团精益化管理要求的标准;2满足绿城管理集团样板管理要求的标准;3满足绿城管理集团《技术及管理标准》。
15、工期:暂定服务开始日期2021年6月25日,暂定服务结束日期2023年12月30日(以发包人进场通知时间为准)。
二、投标报名要求
1、资质要求:
入围单位及项目经理资质、业绩要求
1)集团合格供应商,以及绿城房产集团、小镇集团的合格供应商均可无需考察直接入围参与投标。当合格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无绿城项目合作经历的,项目公司需对项目经理进行考察和评价。
2)公司对各类非集团合格供应商实行“准入制”管理。无论接受邀请自行报名或委托方推荐的供应商均须满足下列准入条件,在此基础上经资格预审(后附资格预审文件)和考察评价,通过后方可参与投标活动。
一、投标报名要求
1、资质要求:
入围单位及项目经理资质、业绩要求
1)集团合格供应商,以及绿城房产集团、小镇集团的合格供应商均可无需考察直接入围参与投标。当合格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无绿城项目合作经历的,项目公司需对项目经理进行考察和评价。
2)公司对各类非集团合格供应商实行“准入制”管理。无论接受邀请自行报名或委托方推荐的供应商均须满足下列准入条件,在此基础上经资格预审(后附资格预审文件)和考察评价,通过后方可参与投标活动。
专项准入条件,高层、多层类产品(满足下列3项之一)
1.中国建筑企业管理协会发布的年度中国建筑企业500强或特级施工企业;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发布的年度省级综合实力前30强、地市级综合实力前10强施工企业;近3年省级及以上获奖工程不少于3个。
3.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地市级及以上“AAA企业信用”单位或“重合同守信用”单位,通过国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近3年,省级及以上获奖工程不少于3个且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5个。
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资质要求:
(1)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工程建类专业技术职称中级及以上;
2.业绩要求:
(1)近3年完成不少于招标工程规模的类似工程1个及以上;
(2)近5年获得过地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和安全文明标化工地各不少于1个;
3.信誉要求:履约信誉良好,无重大投诉及经济纠纷,并要求提供不少于1个项目的甲方履约评价(经甲方盖章);
4.杜绝挂靠:需提供近3年的社保证明。
5.经确认后不允许擅自更换。低密度类产品近5年完成不少于招标工程规模的类似工程1个及以上、地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或安全文明标化工地1个及以上。
3、本次招标只接受招采平台在线报名。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绿城集团招采平台(http://zc.gtcloud.cn)中分别进行供方注册、提交相关资料,经审批同意完成注册,然后点击报名。同时将《供方基本信息表》及相关资料发送至报名联系人邮箱。
4、在线报名截止时间:以发包人招采平台截止时间为准。
5、领取标书时间:以发包人招采平台信息为准。
6、领取标书地点:收到发包人招采平台发标信息后,在发包人招采平台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7、招标联系人:郭亚辉,联系电话:18133804209,王海波:18032150396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元氏县昊和文体城
8、绿城管理集团监察投诉电话:0571-87958750,元氏县文体小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0311-89265205(工作日9时-18时)
四、其它:无
五、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六、为维护良好的招标秩序,招标过程中如出现下表处罚项的,我司将按相应“处罚条款”执行,凡报名参与本次投标单位,均视为已知悉并同意下表内容。
七、 招采过程违规处罚表
序号 处罚项 处罚条款
1承诺参与投标,但递交投标保证金时退出 1、退出1次给予一次警告;
2、一年内退出2次的,两年内不得参与管理集团项目投标。
2中途退出投标 1、没收投标保证金;
2、一年内不得参与管理集团项目投标。
3串标、围标 1、没收投标保证金;
2、五年内不得参与管理集团项目投标。
4行贿 1、没收投标保证金;
2、五年内不得参与管理集团项目投标。
5决标后不签合同 1、没收投标保证金;
2、五年内不得参与管理集团项目投标。
2021-04-23
招标负责人:
郭亚辉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506591333@qq.com
相关文档:
石家庄元氏昊和名城项目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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