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江市城区道路(小街小巷)改造工程[项目编号:JG2021-0942]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序号
投标申请人名称
资格审查结果
(通过/不通过)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1
湖南省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2
广东金辉华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3
广州市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4
湛江市市政建设工程总公司
通过
5
广东建集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6
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通过
7
广东三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8
广州市第二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9
广东省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10
广东中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11
广东广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廉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联系人:陈生
联系电话:0759-6619609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廉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59-6682436
联系地址:廉江市中环三路2号
附件:
1.资格审查报告(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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