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正文中国进出口银行天津分行XXX案件聘请诉讼代理律师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2021-03-0810:49:34
中国进出口银行天津分行XXX案件聘请诉讼代理律师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进出口银行天津分行(采购人)的委托,就如下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1.项目名称:中国进出口银行天津分行XXX案件聘请诉讼代理律师项目
2.项目编号:0747-2160SCCTJ018
3.采购人名称:中国进出口银行天津分行
4.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解放北路31号
5.采购人联系方式:陈律师022-83211153
6.本项目资金行内自筹资金
7.★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诉讼代理费整体封顶不超过人民币179.6865万元。
诉讼代理费分为基本代理费和成功报酬两部分,其中:
基本代理费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其中前期基本代理费不超过70%,后期基本代理费不超过30%)。
成功提取报酬按照在本案诉讼财产保全完成后以及申请强制执行后,实际回收债权额根据实际收回债权额按照差额累进的方式计算,具体标准如下:
实际收回债权额(人民币)
最高提取比例
1000万元(含)以下
2.00%
1000万元-3000万元(含)
1.00%
3000万元-5000万元(含)
0.75%
5000万元-8000万元(含)
0.50%
8000万元-10000万元(含)
0.40%
10000万元-15000万元(含)
0.30%
15000万元-20000万元(含)
0.20%
20000万元-50000万元-(含)
0.10%
50000万元-以上
0.05%
本案诉讼财产保全完成后,如采购人通过债权转让、债务平移、第三方承债、破产受偿等方式自行收回债权的,将在诉讼程序结束后,按照上述标准的10%支付成功报酬。
如未收回债权的情况下,本案件因采购人自身原因终止诉讼或撤回,或通过债务重组、借新还旧等形式达成调解、和解方案,按照供应商实际产生的工作量双方协商商定报酬。
供应商最后报价超过上述任一限价(包括提取比例)的,其报价将被否决。
8.采购内容、概况、用途与数量:中国进出口银行天津分行XXX案件聘请诉讼代理律师服务(具体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9.★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要求: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正常通过年检并经有权机构核准执业三年以上,具备合法、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注册地位于天津市范围内;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在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专业资格要求:
供应商拟参与本项目的主办律师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持有合法有效的律师执业资格证,且通过年检。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4)供应商及其主办律师近三年未受过司法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行业处分。
(5)供应商及其主办律师应在五年内未与采购人发生利益冲突,获得采购人书面豁免的除外。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7)供应商应从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购买磋商文件。
10.《磋商文件》购买:
(1)发售时间:2021年3月8日9:00时至2021年3月13日17:00时。
(2)文件购买方式: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购买磋商文件。潜在供应商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平台目前开放的支付方式包括:银联、,可自由选择(注意:本公司不接受任何电汇支付)。支付成功后,可下载磋商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文件费用支付和电子发票获取的操作手册详见:“进入平台—综合办公—常用文件—中化招投标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3)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
11.《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南京路58号中化大厦B座8层第四会议室。
12.本次磋商分如下步骤:
步骤一:所有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于2021年3月19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之前将装订成册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服务方案、商务应答材料和一次报价)递交到天津市河西区南京路58号中化大厦B座8层第三会议室。同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固定金额人民币30000元的磋商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质、商务、技术服务方案以及一次报价进行初审。
步骤二:根据各供应商应答情况,磋商小组将以本磋商文件的内容为基础,分别与所有通过《响应文件》初审的供应商就技术需求、服务范围以及价格进行单独磋商。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并允许对《响应文件》的内容做调整。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步骤三:经磋商并审核合格,且得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供应商应于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按磋商最终确定的技术条件、服务范围将最后报价密封递交到天津市河西区南京路58号中化大厦B座8层第四会议室。
13.评审办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14.本项目公告在、中国进出口银行官网、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发布。
采购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邮编:100045)
天津市河西区南京路58号中化大厦B座8层(邮编300042)
业务联系人:政经理、郝经理
电话:13132114737
传真:022-58170256
电子邮件:zhenghao01@sinochem.com
供应商注册/文件发售/平台技术支持等相关事宜请咨询:010-86391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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