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兴山县昭君镇陈家湾村水利设施提档升级项目竞争性磋商通知 |
公告名称: |
甘肃省兴山县昭君镇陈家湾村水利设施提档升级项目竞争性磋商通知 |
所属地区: |
甘肃省 |
发布时间: |
2021-04-08 |
详细内容:
|
.s4e82dc28{Font:12pt宋体;border:0px;border-top-color:transparent;border-top-style:solid;border-top-width:1px;border-left-color:transparent;border-left-style:solid;border-left-width:1px;border-right-color:transparent;border-right-style:solid;border-right-width:1px;border-bottom-color:transparent;border-bottom-style:solid;border-bottom-width:1px;text-align:left;vertical-align:top;height:1.15em;word-wrap:break-word;
项目概况:兴山县昭君镇陈家湾村水利设施提档升级项目(兴采计备[2021]XM0126号)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兴山县公共资源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4月1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SZ0936-202101-01G
项目名称:兴山县昭君镇陈家湾村水利设施提档升级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1743656.88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743656.88元
采购需求:项目由水源工程、引水工程、蓄水工程、园区灌溉工程四部分组成,主要建设内容为:
(一)水源工程:新建取水设施7处,其中:石河堰2座、泉水堰5座,配套建设沉砂池2座;
(二)引水工程:新建引水管道8条共4798米,布设管线标示桩50根;
(三)蓄水工程:新建5座钢筋砼蓄水池共990立方米,其中:大包片290立方米蓄水池1座、大丛竹沟100立方米蓄水池1座、彭家岭500立方米蓄水池1座、上中岭50立方米蓄水池1座、下中岭50立方米蓄水池1座;
(四)园区灌溉工程:布设配水管道19905米,其中配水干管6425米、支管13480米;新建园区给水室312个,安装水表94块(详细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开标现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声明材料原件,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4、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4.1供应商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响应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2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提供的,则应提供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4.4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均须取得由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安证,分别对应的为A证、B证、C证)。(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并加盖公章)。
4.5①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供应商;②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磋商文件要求作出承诺,以磋商文件格式为准(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按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执行。(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6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7①供应商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或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各不少于1人,施工员、质量员(或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须具备水利类岗位证书;②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须为该供应商人员,且不得相互兼任和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并按磋商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格式以磋商文件为准;(提供岗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8供应商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作为磋商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信誉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声明材料原件,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4.9、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须提供2021年01月-2021年03月三个月以投标单位名称缴纳并能够反映个人明细的社会保险证明;(提供网上的带有二维码或电子章的社保证明;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提供以上任一证明材料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10、供应商已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平台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为其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平台建立的信用档案中录入的人员(提供《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平台》网站导出的标注有二维码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1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洽谈,供应商须以独立身份参与投标。
4.14、供应商必须提供最终磋商承诺书作为投标供应商最终报价承诺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声明材料,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4.15、委托代理人应提供2021年01月-2021年03月三个月以投标单位名称缴纳并能够反映个人明细的社会保险证明。(提供网上的带有二维码或电子章的社保证明;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提供以上任一证明材料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各供应商在制作磋商响应文件时,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为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需清晰可见),否则磋商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供应商须根据自身企业性质提供声明材料,格式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07日至2021年04月19日09时00分止
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磋商文件。供应商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并按网上下载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磋商文件的,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指南》)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4月1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前,将密封的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和电子版响应文件一份及相关资料现场递交至兴山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4月1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兴山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予拒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及电子光盘,采购人将拒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兴山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兴山县香溪大道39号
联系方式:万能勇0717-25854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芳草路97号
联系方式:朱智鹏159274115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智鹏
电 话:15927411561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