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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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港高速公路衡水段数字管理平台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邯港高速公路衡水段工程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邯港高速公路衡水段项目核准的批复》冀发改基础核字[2018]73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以《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邯港高速公路衡水段初步设计文件的批复》冀交函公[2019]1812号)。招标方案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招标核[2018]285号核准。建设资金来自资本金及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0%,国内银行贷款占总投资的80%。招标人为衡水中建邯港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数字管理平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衡水市桃城区、武邑县、阜城县、景县。
2.1.2项目概况:本项目途经衡水市桃城区、武邑县、阜城县、景县。路线起自衡水市邓家庄村东与大广高速相接,向东北与衡德高速交叉,经后陈村、李贤兰村后下穿石济客专,经武邑县城南陈寺院、肖村,在西桑村南上跨邯黄铁路,经阜城县城南、漫河乡、张茂村、耿庄、薛家寺,终于景县小宁庄衡水与沧州交界处,与邯港高速沧州段顺接,路线全长约63公里。
全线设置邓家庄枢纽、武邑、武邑东、阜城、阜城东、刘集互通式立交6座;匝道收费站5处,在武邑、景县设服务区2处,武邑东互通、阜城东互通同址建设养护工区2处,武邑互通同址建设通信监控分中心1处;大桥7座,中桥7座,分离式立交11座。
2.1.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至项目竣工,其中开发及测试周期为3个月。
2.2招标范围
2.2.1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邯港高速公路衡水段数字管理平台,本项目需求为:实现总控中心管理、协同办公、日常管理、进度管理、结算计量管理、合同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材料管理、资料管理、现场管理、用工管理、智能监控、数据监测等功能。
2.2.2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相应的课题研究能力和足够技术支持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满足附件1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分公司)及“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18年3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28日9时至2021年5月3日9时,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5月21日9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电子签收凭证时间即为电子签到时间。招标人定于2021年5月21日09时在衡水市民中心四楼第四开标室举行开标会。投标人应确保按时完成电子签到、解密工作。因防范疫情的需要,招标人只在网上开标大厅开标,不再组织现场开标程序。
5.2逾期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传或未按要求进行加密投标文件的,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7.联系方式招标人:衡水中建邯港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胜利中路7号12幢1-4层
地址:衡水市丽景福苑西门商业中段
邮政编码:053000
邮政编码:053000
联系人:鲍军磊
联系人:俞亚莉
电话:0318-5376088
电话:0318-2100216
传真:/
传真:0318-8188111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hxzb0318@163.com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帐号:/
帐号:131080020010210042421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近5年内(2016年3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成功承担过一项合同额100万及以上的公路工程项目管理类管理信息系统或公路工程项目管理类数据处理系统研究(开发)的相关服务业绩。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最低要求
投标人过去1年(2020年3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项目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工程合同被解除。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标准
项目负责人
1
职称:高级职称
业绩:近5年(2016年3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至少承担过1项合同额100万及以上的公路工程项目管理类管理信息系统或公路工程项目管理类数据处理系统研究(开发)的相关服务项目。
附件2: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评标办法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技术服务建议书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职称、投标报价;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或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投标人未对本项目提出分包计划。
(8)同一投标人对同一标段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2)投标报价未超过本标段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13)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14)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人员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45分
主要人员:16分
业绩:24分
安全保证:5分
评标价:10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所有通过资格评审和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的投标文件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3.6.1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进行核实,若投标人存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分公司)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情况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可不提供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网页截图复印件。
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上述网站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无
续上表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
细分项
分值
评分标准
2.2.4(1)
技术建议书
45分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思路
10分
要求:理解充分,满足目标要求,总体思路规划合理、内容全面、切实可行。评分标准:①满足基本要求,得6分;②较好,得6~8分;③好,得8~10分。
实施方案、技术分析及建议、关键技术问题的解决方案
15分
要求:实施方案内容全面、切实可行,技术分析和关键技术措施合理得当、针对性强。评分标准:①满足基本要求,得9分;②较好,得9~12分;③好,得12~15分。
工作进度计划
10分
要求:进度安排合理,满足服务周期要求;保证措施真实有效、切实可行。评分标准:①满足基本要求,得6分;②较好,得6~8分;③好,得8~10分。
技术服务能
力
10分
要求:技术服务团队专业结构、知识层次合理,人员充足,软硬件设施完备。评分标准:①满足基本要求,得6分;②较好,得6~8分;③好,得8~10分。
2.2.4(2)
主要人员
16分
项目负责人资格与业绩
16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得10分;
近五年(2016年3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每增加一项合同额100万及以上的公路工程项目管理类管理信息系统或公路工程项目管理类数据处理系统研究(开发)的相关服务项目得3分,最多6分。
2.2.4(3)
评标价
10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其中:F=10,E1=0.2,E2=0.1;评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2.2.4(4)
业绩
24分
企业业绩
24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得15分;
近五年(2016年3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增加一项合同额100万及以上的公路工程项目管理类管理信息系统或公路工程项目管理类数据处理系统研究(开发)的相关服务项目得3分,最多得9分。
2.2.4
(5)
其他
5分
安全保证
5
投标人具有CMMI3级及以上认证的得3分,
具有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0000得2分。
注:1、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7人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
2、缺项则该项得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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