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北海港铁山港西港区北暮作业区南7号至10号泊位工程后方陆域配套化肥专用仓库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招标编号:BBWG/JJZB-2021-02号)作如下补遗:
一、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总价为人民币贰亿零玖佰陆拾陆万元整(20966万元),其中暂列金额650万元。此外“临时施工用电”设单项清单控制价为100万元,地基处理中“砂垫层”清单设控制价为142元/m³。
二、合同专用条款
1、专用条款第11.2项“交工”修改为:
承包人应在通用合同条款第1.1.4.3 目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工程,实际交工日期在以《交工验收证书》中写明的日期为准。
2、专用条款第15.4.3项“工程量清单偏差的修正”修改为:
工程量清单中除“A.2 桩与地基基础工程”以及合同、工程量清单说明约定总价包干外的工程量存在计算偏差的,经发包人批准同意调整后,由监理人和发包人授权代表确认,以发包人最终审核的结果为准(“合同专用条款”和“工程量清单说明及计算规则”有特别约定的除外)。偏差部分工程量的单价调整方法:
①增减工程量在清单工程量的30%以内时,增加或减少部分按合同单价执行;
②工程量增加量超过清单工程量30%时:
30%以内(含30%)工程量的单价按合同单价执行,30%(不含30%)以外工程量的单价按合同单价与变更工程基准单价(A)两者较低者调整,结算计算式:
结算价=清单工程量*1.30*合同单价+(实际工程量-清单工程量*1.30)*合同单价与变更工程基准单价(A)两者较低价;
③工程量减少量超过清单工程量30%时:
30%以内(含30%)工程量按合同单价扣减,30%(不含30%)以外工程量按合同单价与变更工程基准单价(A)两者较高者扣减,结算计算式:
结算价=清单工程量*0.7*合同单价-(清单工程量*0.7-实际工程量)*合同单价与变更工程基准单价(A)两者较高价。
三、附件
1、补充北海港铁山港西港区北暮作业区南7号至10号泊位工程后方陆域配套化肥专用仓库工程施工工程量清单和工程量清单说明,详见附件1和附件2。
2、补充北海港铁山港西港区北暮作业区南7号至10号泊位工程后方陆域配套化肥专用仓库工程地基处理图,详见附件3及附件4。
四、各潜在投标人可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xzbtb.cn)下载本次补遗书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
招标人: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金海交通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3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主办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新民路67号电话:0771-2115002E-mail:gxjttb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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