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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无锡市惠山生态环境局2021-2022年度惠山区社会实验室监测服务项目的竞争性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江苏无锡市惠山生态环境局2021-2022年度惠山区社会实验室监测服务项目的竞争性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江苏
发布时间:
2021-04-22
详细内容:
项目概况

2021-2022年度惠山区社会实验室监测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无锡市惠山区文惠路8号3号楼20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5月08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LXCG-21016(2)

项目名称:2021-2022年度惠山区社会实验室监测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500000

最高限价(元):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以《江苏省环境监测专业服务管理办法》、《江苏省环境监测专业服务收费标准》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降低收费标准和实施收费减免的通知》的收费标准为基础,报价费率<70%。

采购需求:

最高限价(元)

合同履约期限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标项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以《江苏省环境监测专业服务管理办法》、《江苏省环境监测专业服务收费标准》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降低收费标准和实施收费减免的通知》的收费标准为基础,报价费率<70%。

一年(具体起始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若服务未达到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

2021-2022年度惠山区社会实验室监测服务项目

1

2500000



接受采购人委托,承担相应的有资质的监测任务和分析任务。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环境与生态监测检测服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的项目除外。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单位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进行评审。参加报价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成交公告进行公示)。(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参加报价的监狱企业,应当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参加报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企业性质如按上述文件规定,同时属于可享受价格扣除的两类或两类以上企业,不享受重复价格扣除。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磋商供应商应专业从事环境检测工作,具有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具备独立开展环境监测业务的软硬件能力;[提供省级及以上《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2)磋商供应商具备承担相应环境监测活动所需的工作场所、设备、设施;必须在CMA计量认证证书地址对应的固定实验室分析场所开展监测;[提供监测实验室的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协议(必须同时提供被租赁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或该房产所有权的其他有效证明资料)];(3)磋商供应商授权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磋商供应商企业在职员工,需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2020年10月-2021年03月的磋商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社保缴费证明须提交原件或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签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21日至2021年04月27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无锡市惠山区文惠路8号3号楼204室

方式:现场获取。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加盖公章)获取磋商文件。

售价(元):800元

答疑地点:不统一召开答疑会,以书面(或电子稿)形式发送给各潜在供应商。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5月08日09:30(北京时间)

地点:无锡市惠山区政和大道209号住建局大楼3楼开标8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无锡市惠山区政和大道209号住建局大楼3楼开标8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疫情防控期间注意事项:1)供应商参加现场开、评标活动的,必须按照无锡市财政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公告》锡财购告〔2020〕2号(http://cz.wuxi.gov.cn/doc/2020/02/25/2837679.shtml)等相关文件规定,服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管理,如实提供相关信息,遵守会场纪律。进场人员应当自觉做好个人防护,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等。每家供应商委派人数不得超过2人。2)进入本项目开、评标场所前,参与人员必须戴口罩并出示“苏康码”, 接受本项目开评标场所所在地门岗的“测温+扫码”并登记,“苏康码”验证结果为红色或体温≥37.3℃的,严禁进场(可通过江苏政务服务APP或在支付宝搜索“江苏政务服务(官方)”申报获取“苏康码”。)。3)供应商应考虑完成上述程序所需时间,提前进入开标地点,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参加投标所造成的风险及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无锡市惠山生态环境局

地 址:无锡市惠山区文惠路8号

联系方式:0510-83597000-83204

名 称:无锡梁溪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1号楼15楼

联系方式:15995378514

项目联系人:周雪峰、程鸿晴、华晓妍(经办人)

电 话:15995378514

无锡梁溪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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