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强县中医医院救治能力提升项目医疗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枣强县中医医院救治能力提升项目招标人为枣强县中医医院,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医疗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枣强县中医医院。
2)建设规模:项目可转换病房楼7200㎡(地下一层,地上三层),地上建筑面积3600㎡,其中一、二层为可转换病房,三层为办公区和会议室;地下一层建筑面积3600㎡,为停车场兼人防。
2.2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枣强县中医医院救治能力提升项目医疗设备采购。
2)包划分:本项目招标共设7个包,01包:包括数字化跑台加减重系统一套、平衡测试及训练系统一套;02包:包括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一台;03包:包括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一台;04包:包括血液透析机十台、血液透析制水机一台、在线血液透析滤过机一台;05包:笔记本式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一台;06包:包括超高清腹腔镜摄像系统一套;07包:包括动脉血气分析仪一台、声阻抗仪一台、诊断型听力计一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凡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均可参加投标;
2)国家政策规定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的,则必须具有,且《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应与投标产品名称一致;
3)若投标申请人为代理商,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适用于代理商,适用于医疗器械投标)
4)若投标申请人为代理商,应具有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一级代理授权书。
5)若制造商直接参加投标,则不再接受该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参加投标;若代理商参加投标,则同一制造商只能出具一个授权函;
6)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两个及以上公司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关系。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14日9:00时至2021年4月21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5月8日09: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枣强县中医医院
地址:河北省衡水市枣强县裕华东街82号
联系人:张家庆
电话:0318-6126304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衡水市桃城区大陆裕丰广场H座2单元901室
联系人:狄慧杰
电话:0318-2259902
电子邮箱:rhah9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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