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
十堰市郧阳区柳陂镇传染病留观隔离点建设项目(HBYY-202104FJ-002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YY-202104FJ-00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十堰市郧阳区柳陂镇传染病留观隔离点建设项目已由十堰市郧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郧发改审批[2021]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市郧阳区柳陂镇卫生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十堰市郧阳区柳陂镇卫生院,招标代理机构为十堰锦红信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十堰市郧阳区柳陂镇
建设规模:该项目建筑面积约3851.46平方米,主要建设综合业务楼一栋,新建停车位14个,配套建设供电、给水、消防、绿化道路等辅助工程。
其他:无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该项目建筑面积约3851.46平方米,主要建设综合业务楼一栋,新建停车位14个,配套建设供电、给水、消防、绿化道路等辅助工程。
标段划分:无
合同估算价:1132.13万元
2.3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拟派本项目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土建施工员、土建质量员、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提供有效期内的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④类似业绩要求:近五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建筑面积不低于3000㎡及以上,并在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通过审核备案的类似公共建筑施工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网页中标公示截图及有效链接、合同协议书和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项目详情网页截图与施工许可证信息详情网页截图、竣工验收备案信息详情网页截图);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1年04月03日至2021年04月0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04月27日 09时0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投标单位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了解和熟悉项目地及周边的环境情况,以便编制投标文件和充分了解项目施工的责任和风险,投标单位自行进行现场踏勘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及安全等责任自行承担。),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本网站、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十堰市郧阳区柳陂镇卫生院
代理机构:
十堰锦红信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十堰市郧阳区柳陂镇金矿村三组
地址:
十堰市郧阳区城关镇沿江大道30号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王荣峰
联系人:
曹伟
电话:
15171384229
电话:
13197281666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1年04月0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