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云阳街道办事处交通社区居民委员会(采购人名称)的茶陵县交通社区综合服务大楼(红色书屋)工程(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茶陵县交通社区综合服务大楼(红色书屋)工程
2、采购代理编号:HNZY-CL-2021001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项目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预算金额
(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元人民币)
代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
01
茶陵县交通社区综合服务大楼(红色书屋)工程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拟折旧建新,在原地基础上新建三厢四层用于社区红色书屋综合服务使用,其中一二层为便民服务中心,三四层居民(红色书屋、党员之家、老年活动中心等活动场所)。项目总占地面积301.28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52.2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69平方米。资金于自筹。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质量保修: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保修。
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完成工程结算经茶陵县审计局政府投资审计事务中心审计后支付审定总金额的97%;其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以竣工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时间)
1项
1476147.32元
1402339.95元
20000.00元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3)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4)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接受或拒绝)进口产品参加谈判采购。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的规定。
(1)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五证合一证件)复印件;
(2)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如法定代表人提交资料)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提交资料),自然人提交身份证;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或近三个月(投标时间截止前6个月中连续3个月,下同)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
备注:投标人具有“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视同符合相应条款内容,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请自行说明。
(4)2019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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