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豫鹤同力水泥有限公司根据生产需要,现采用谈判方式,选择亮化提升项目进行项目施工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加。
项目编号:M4101000065000107389
项目名称:河南省豫鹤同力水泥有限公司亮化提升项目
1、项目概况:
1.1 河南省豫鹤同力水泥有限公司亮化提升项目
本工程河南省豫鹤同力水泥有限公司厂区内,为提升企业美感度,提高厂区内环境,现对厂区进行亮化提升改造,改造工程地点,厂区内。
施工内容要求:
具体材料数量及施工要求如下:
序号
项目
数量
单位
项目特征描述
1
综合楼项目
1
项
参照效果图
2
办公楼项目
1
项
参照效果图
3
厂区内所有路灯灯杆加装国旗、灯笼饰物
50
个
尺寸参照:1*1.2米,颜色待定,中标单位出具效果图由采购人选定
4
增加亮化造型动物
3
个
详见第三章项目内容及技术规范
5
破损灯带维修更换
1
项
以实际勘察现场产生数量为准
6
投光灯
50
个
灯珠数量:48,发光角度:150°,投射面积:18-25平,产品尺寸:155*185*45mm,光源:COB,有电路稳定节能功能。加厚压铸外壳,IP66级防水防尘,功率:50W。
备注:所有报价含材料费、施工费、运输费、辅材、垃圾清理费、安全文明施工费。
备注:投标单位请在报名时间内,携带资质条件原件到河南省豫鹤同力水泥有限公司现场审查后报名,河南省豫鹤同力水泥有限公司将根据报名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和优选,审查通过后勘查现场出具勘查证明,需要在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原招采网项目管理栏目中进行网上报名,方可参加投标。
1.2工期:20天。
1.3施工地点:河南省豫鹤同力水泥有限公司厂区内
1.4付款方式:按照合同约定。
说明:
1.4.1报价含材料费、施工费、运输费、辅材、垃圾清理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等全部费用。
1.4.2本次成交标准: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价格最低者成交。注:报价总报价最低者为准。
1.4.3若分项报价明显偏离市场价,我方可取消此项目采购。
1.4.5发票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4.6因现场地形复杂,报价前务必联系甲方进行踏勘现场。
2、合格响应人基本资质条件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亮化相关业务,近3年未发生因质量、合同履行等方面违约或被投诉行为,具有稳定提供本次服务的能力和实力,并提供近三年内10万元以上亮化合同和付款发票证明不少于1份。
2.3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需先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合格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后,方能参与投标活动。
2.4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3、报名
3.1本项目通过进行中原采购交易平台全电子化采购。
3.2符合条件的响应申请人请于2021年5月12日至2021年5月2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 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中原招采购网进行网上报名。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售价:300元。
4.2响应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中原招采购网,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按照“中原招采购网平台谈判响应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电子谈判响应文件。
5、谈判保证金3000元。由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代收代退,统一管理。
5.1保证金交纳形式:须由供应商公司账户汇出。只接受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公司账户电汇或转账出的投标保证金。若投标人提供其他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保留拒收的权利。若因此影响投标人投标有效性的,责任应由投标人承担。
5.2保证金缴纳及退还: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1年5月21日9时30分前到账,由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代收代退,统一管理。
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只接受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公司基本账户电汇或转账的投标保证金,一次性足额转至专用账户(按照“保证金交纳操作指南”操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易人应登陆平台查询保证金到账信息并确认后,平台系统才记录为有效投标保证金。(具体详见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通知公告《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交易项目保证金管理办法试行》。
5.3标书费300元,
交至:河南省豫鹤同力水泥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长风路支行;
帐号:1710420219201000170。
6.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谈判响应文件包括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和纸质谈判响应文件,以电子谈判响应文件为准,纸质谈判响应文件作为备案与存档。谈判响应文件(电子与纸质)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上午9时30分,递交地点为:河南省豫鹤同力水泥有限公司
6.2 电子谈判响应文件通过“中原招采购网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按程序导出、上传。
6.3 纸质谈判响应文件由“制作系统”导出的电子谈判响应文件的版装订(其中的授权书、承诺函、报价表等重要内容应采用原件),与电子谈判响应文件保持一致,否则按废标处理。
6.4 由于响应人原因,未按要求制作、上传、加解密电子谈判响应文件,造成响应或开标失败的,责任由响应人承担。为确保电子开标成功,响应人应将“制作系统”导出的电子谈判响应文件(U盘)随同纸质谈判响应文件密封后一并递交(响应文件一正四副),当上传的谈判响应文件不能正常开标时,由工作人员现场打开已提交的电子谈判响应文件U盘作为应急补救措施。
6.5 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指定载体/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8、联系人:
招 标 人:河南省豫鹤同力水泥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立志 电 话:0392—2418888
技术交底:雷真真 电 话:0392-2418099
党群纪检部:温晓聪 电 话:0392-2418292
河南豫鹤同力水泥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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