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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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青工业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新青工业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新青工业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已经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政府批准同意,采用PPP模式运作。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项目实施机构珠海市斗门区水资源和水质监测中心(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现就新青工业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确定社会资本方。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称“申请人”)按本公告的要求对本项目提出报名申请、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参加资格预审。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新青工业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
1.2项目编号:M4400000707009418001采购项目编号:440403-2021-00413
1.3授权主体: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政府
1.4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珠海市斗门区水资源和水质监测中心
2、采购需求
2.1、实施范围
本项目的合作范围包括:新青工业污水处理厂和新青片区排水管网,由项目公司负责勘察、设计、投融资、建设和运营(不包括新青片区排水管网勘察设计);部分纳入本项目运营范围的存量管网设施,由项目公司负责运营。
2.2、建设内容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两项子工程:1、新青工业污水处理厂工程,2、新青片区排水管网建设工程,详情如下:
1、新青工业污水处理厂工程,新建新青工业污水厂一期工程,规模为3.5万m3/d。2、新青片区排水管网建设工程,本工程共新建D400~D800生活污水管约14693m、D400~D1000工业污水管约22410m、D800~D1500污水尾水管约2702m、D600~2.0×1.0m雨水管渠约4406m、更换修复现状D300~D1200排水管网约5200m、污水水质水量监测井33座、工业废水自动监测系统20套和新建智能分流井8座。本工程包括生活污水管网配套工程、工业污水管网配套工程、污水水质净化厂尾水管配套工程、雨水管网配套和现状病害管网修复工程5个子项。
详细建设内容及规模见下表:
本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表1.1-1
序号
项目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新青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
座
1
3.5万m3/d
2
新青片区排水管网建设工程
2.1
生活污水管网配套
14693m
2.2
工业污水管网配套
22410m
2.3
污水水质净化厂尾水管配套
2702m
2.4
雨水管网修复
4406m
2.5
现状病害管网修复
5200m
2.3、运营内容
本项目属于新建污水厂和配套管网项目,中标社会资本需要负责项目勘察、设计、融资、建设、运营和移交。
2.4、投资规模
项目总投资100140.24万元,包括新青工业污水处理厂工程和新青片区排水管网建设工程。
(1)新青工业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总投资为36888.99万元,工程建安费为30423.85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为3075.23万元,管线迁改费用为40.00万元,预备费用为3349.91万元。
(2)新青片区排水管网建设工程总投资63251.2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1146.1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4991.33万元,预备费5613.75万元,管线迁改费1000.00万元,征地拆迁费500.00万元。
2.5、主要产出说明
2.5.1运营产出内容
运营期内,本项目为社会公众提供污水处理服务,运营内容包括污水收集及污水处理,运营期产出包括:
1、污水收集:通过对配套管网及工程的维修养护,包括新青片区新建排水管网44211米、以及部分存量管网67285米,合计111496米(数据以最终可研批复和存量管网普查为准)。收集服务范围内的污水,本项目的服务范围详见2.5.2节。
2、污水处理:
(1)新青工业污水厂:处理规模为3.5万m3/d。
(2)设计水质:新青工业污水厂出水水质执行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 A标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的更严值。重金属执行《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2(珠三角)排放限值【以环评批复为准】。详见下文1.3.3运营产出标准。
(3)污水处理厂污泥经浓缩脱水处理后(污泥含水率≤60%)后,外运至专业机构处置。
2.5.2服务范围
新青工业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配套两套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工业用地排污和其他用地排污部分分开收集处理。
新青的配套管网运营范围等于新青工业厂的纳污范围,包含新建管网和存量管网两部分。
2.5.3运营产出标准
1、新青工业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执行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 2002)的一级 A 标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的更严值。重金属执行标准《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2(珠三角)排放限值。【以环评批复为准】
污水处理厂出厂污泥含水率≤60%。
新青工业污水厂设计进出水水质
表1.1-2 单位:mg/l
水质项目
BOD5
CODcr
SS
TN
NH4+-N
TP
pH
总铜
总镍
总铬
总锌
进水指标
80
320
200
60
45
8
6-9
2.0
0.5
1.5
2.0
出水指标
10
40
10
15
5
0.5
6-9
0.3
0.1
0.5
1.0
2、配套管网产出标准
按照国家、广东省及珠海市职能部门对城镇市政污水管网系统运营管理的要求,如《城镇排水管渠与排水管渠与泵站维护技术规程》(CJJ68-2007)、《广州市排水管渠维修养护技术规范》(DBJ440100/T146-2012)、《珠海市排水条例》、《珠海市市政排水管网设施管理养护质量标准(试行)》、《珠海市市政排水管网设施管理养护考核办法》(试行)等,对新建及存量污水管网的污水管道、检查井以及其他相关设施进行巡查、维护保养、日常维修和安全操作管理等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管道巡查与检测、管道疏通与清捞、管道的日常维修等内容。
2.6、合作期限
项目合作期总共3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28年。
2.7、项目公司
本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35270万元,其中政府方出资10%,社会资本方出资90%。
3、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社会资本方要求具有项目组织实施管理能力(勘察、设计、施工、运营)及相应的投融资能力,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下述条件:
3.1申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须提供以下资料: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加盖公章;申请人为2020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可提供近期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关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见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的“关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0 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见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的“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见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的“资格预审申请函”)。
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的证明材料(或按要求提供书面声明函)并满足要求。
3.2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的资质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申请人必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且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联合体中承担工程施工的成员须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及资质。
3.2.2申请人必须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工程设计乙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资质。
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联合体中承担设计工作的成员须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的上述资质。
3.2.3申请人必须具备以下有效的(1)和(2)工程勘察资质之一:
(1)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工程勘察岩土专业乙级资质及工程测量专业乙级资质。
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联合体中承担勘察工作的成员须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的上述资质。
3.3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的信用情况须满足以下要求:
3.3.1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方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证明材料并满足要求。
3.4本次资格预审对申请人的业绩要求:
3.4.1申请人自2016年1月1日起至资格预审截止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拥有一个合同投资额不低于8亿元的污水处理设施PPP项目投资业绩。
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联合体牵头人须提供证明材料并满足要求。①污水处理设施指污水处理厂,或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如泵站、管网),提供业绩对应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联合体时,为牵头人)公章。
②PPP项目指纳入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项目管理库的项目,提供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申请人(联合体时,为牵头人)公章。
③独立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在PPP项目投资业绩中,直接或间接所持该PPP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出资比例不低于50%,提供公司章程等股权证明文件并加盖申请人(联合体时,为牵头人)公章。
3.5本次资格预审对申请人的其他要求:
3.5.1采购人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参与申请本次PPP项目。前述融资平台公司已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作为社会资本方参与本项目。
3.5.2已按要求登记报名且按要求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
3.5.3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亦不得另行组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
3.5.4广东省外注册的具有设计或施工资质的申请人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并能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查询。
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由联合体具备上述资质的一方提供证明材料。
3.6本次采购活动允许联合体参加竞争,联合体参加竞争须满足以下要求:
3.6.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5家,联合体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及其他成员方,其中运营方仅为1家且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在项目公司中出资比例不得低于50%。
3.6.2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书需载明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的组成结构或职责、权利义务及出资比例等;
3.6.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社会资本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社会资本确定资质等级;
3.6.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社会资本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竞争,否则相关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均无效;
3.6.5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出资比例,以及财务能力、信用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3.6.6联合体各方均需出资。
4、资格预审方法
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即经评审通过初步审查及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均为本项目合格的社会资本方,有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5、公告媒介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在 (http://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z_w/)等网站媒体上公开发布。
6、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1)免费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2021年3月31日至2021年4月8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有意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应在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期限内(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2:00-5: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1025房)免费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只有报名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才有资格参与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申请人报名及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未按要求在公告期限内提供资料的,不予报名及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申请人,须明确牵头人并提供盖章的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2)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成员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现场核实);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
(4)法定代表人或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法定代表人或受托人的有效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传真、E-MAIL或QQ号码等信息)
注:报名申请人需要到广东省财政厅网上办事大厅政府采购系统(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按规定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广东省财政厅采购监管处(技术支持电话:020-83188500,83188586)对符合网上注册登记规定的供应商一般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审核。没有注册登记成功的供应商如中标,将会影响发布该项目中标(成交)公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2021年4月23日10时00分起至10时30分止;
7.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4月23日10时30分;
7.3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楼6号开标室。
8、其他说明
8.1本项目采购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政策,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必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项目中涉及到的设备、材料属于政府采购强制采购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应符合相关规定。
8.2采购人可能对本资格预审公告进行修改,若有修改,采购人将发布更正公告。
8.3特别:
联合体协议书作为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提交给采购人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撤回);若今后确需变更本协议书, 需按《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并应事先征得采购人的同意后方可依法变更。
9、联系方式
采购人:珠海市斗门区水资源和水质监测中心
地址: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井湾路670号
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0756-2782828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10楼1025房
电子邮箱:gmetb2@126.com
联系人:钟先生、吴先生、李先生
联系电话:020-83542040、020-83546177
采 购 人:珠海市斗门区水资源和水质监测中心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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