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南沙渔业产业园水产分拣加工中心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广东省南沙渔业产业园水产分拣加工中心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2021-04-23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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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沙渔业产业园水产分拣加工中心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已由广州市南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2012-440115-04-01-17775)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南沙渔业产业园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广州南沙渔业产业园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南沙渔业产业园水产分拣加工中心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2.1.2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十六涌南侧,红钢路北侧。
2.1.3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19707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约39190平方米,规划建设办公区、生产区、辅助生产区等,主要包括门卫、综合办公楼、倒班宿舍、综合车间、冷库、辅助生产区等6个单体,项目投运后主要经营水产品精深加工、冷链物流、大宗交易、展示展销、水产品检测等业务(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准)。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2.2招标内容:
对南沙渔业产业园水产分拣加工中心项目进行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全过程造价咨询(设计阶段、施工图预算审查阶段、施工阶段、结算阶段等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等工作。每个阶段具体的工作内容详见下表。
序号
阶段
工作内容
1
设计阶段
1.根据项目的性质、规模、标准、功能定位,按土建、精装修、泛光照明、给排水、电气、通风空调、智能建筑、电梯、消防报警、市政工程、环境绿化、防雷、人防、白蚁防治等制订费用指标及材料设备清单,编制项目的工程成本计划,作为成本控制目标。
2.根据不同阶段的设计图纸及时审核相应的造价文件,对总成本作出相应修改,调整并更新详细的工程成本计划与资金流量预测,以作为工程成本控制的目标。
3.协助委托人进行方案比选,选择经济性最佳的方案,提出优化设计的专业性意见。
4.对设计单位方案设计中初步选用的材料、配置的设备以及采用的标准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对材料和设备的选择提供造价数据和进行价值分析,提供成本分析及节省工程成本的建议。
5.按委托人的要求出席相应的设计方案论证会议、工程图纸会审,并就方案的技术经济性发表独立的专业意见。
2
施工图审查阶段
1.根据设计单位的图纸及技术规范审查承包人编制的本项目施工图预算。
2.负责对承包人提交的经济文件进行研究、分析和汇总,形成造价咨询报告提交给委托人作为参考意见。
3.提出明确的商务条款建议(如计费标准、定价方式、合同价款的估算等)及其它建议。4.完成委托人交待的其他事宜。
3
施工阶段
1.编制工程用款月、季、年计划表。
2.协助委托人制定现场造价管理的流程与办法,如工程变更程序和工程量(价)调整办法、工程款支付(含甲供物料支付)等管理办法。
3.根据承包工程合同及进度计划,编制每月的详细工程款支付(含甲供物料支付)表及下个月的工程用款计划表。
4.定期(不少于每月一次)实地评估工程进度及工程量,并按承包工程合同要求,计算承包单位每期应得之中期工程款项,并按有关合同规定时间协助委托人向承包单位发出中期付款证书。
5.主动做好造价管理工作:
1)协助委托人与设计、技术、工程等相关单位、部门沟通,解决相关商务问题;
2)施工合同签订后协助委托人向业主工程、技术人员、监理工程师等就合同承包范围及其他相关合同约定进行交底;
3)做好工作记录及台账,对于委托人进度、合同进度、支付进度、工程变更、索赔等分类做好台账,定期向委托人汇报;
4)定期组织召开工程造价协调会,解决相关造价管理问题;
5)协助委托人建立在施工过程中的委托书、变更、签证等台账,定期与施工单位核对,以便竣工结算工作顺利开展和进行;
6)当委托人提出工程变更意向时,向委托人就该工程变更可能引起的成本增减提交估算;
7)向委托人就工程变更(包括:图纸修改等)可能引起的成本增减提交估算,每月将因工程修改所导致的造价增减额向委托人呈报;
8)根据施工图复核承包合同中“工程暂定量”部分的实际数量,以便委托人控制成本之用;
9)协助委托人处理承包单位提出的费用与工期索赔问题,对收到的承包方的索赔报告进行审查分析,向委托人提供专业评估意见及估算书,按合同委托人可以反索赔的,收集反驳理由和证据,复核索赔值,起草并提出反索赔报告和费用清单,以保证委托人在有关工程合同上的利益;
10)根据工程进度及现场实际情况,每月修改及更新工程成本报告(含计划成本、实际成本、对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的偏差进行分析),分析成本超支或节省的原因,如设计变更、材料价格大幅度变动等,向委托人提供书面意见。
4
结、决算阶段
根据结算策划会议原则,对各阶段已完工程的结算待交齐结算资料后,按承发包合同规定期限内完成工程结算审核。结算方式为施工图预算加签证变更。如因承包方原因导致结算未能按时完成,服务人应以书面形式向承包方发出联系函,并知会委托人,同时协助委托人解决结算的相关问题。
5
其他
1.协助委托人制订或审核其它专业顾问之服务合同及提出相关意见供委托人参考。
2.按时参加有关造价工作会议,并编制会议纪要报委托人。
3.配合招标人提供审计服务。
4.协助委托人处理造价方面的法律纠纷。
备注:1、为实现项目的投资控制目标,由造价咨询单位安排有类似的项目管理经验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为本项目服务,组成项目组,人员配备见合同附件3《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造价工程师组成表》,如需更换人员需提前通知并取得委托人的同意,更换新的人员资格及经验不低于被更换人员。委托人仅提供驻场人员办公场地,其他如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就餐、住宿、现场踏勘、差旅费、驻场人员费、税费等一切支出由咨询人自行解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2、中标单位需承诺驻场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造价相关专业的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55周岁。
3、驻场人员工作要求:服从委托人管理和工作分配。具体以合同要求为准。
4、造价咨询单位需在委托人要求的期限内完成各项工作内容,如未按要求完成的,委托人有权进行相应处理。
5、咨询人的造价成果必须采用三维建模的方式开展图形算量,并负责配合项目工作的开展,优先使用广联达图形算量和计价软件。
2.2.3最高投标限价:155.93万元。
2.2.4服务期限: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履约完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规定)]。
3.2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规定)]。。
注: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指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有效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指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工程投资额1亿元(含)以上的建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注:业绩须同时提供造价咨询合同、经业主或委托方确认的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等证明资料。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可以是相关咨询报告或定案表或业主评价意见表等。业绩时间和工程指标以造价咨询成果文件时间为准,若造价咨询成果不能反映相关工程指标数据的可按造价咨询合同工或业主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
3.4投标登记前,投标人须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诚信档案在册人员。
3.5投标人已按照本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6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投标人资格要求未提及的内容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23日12时0分至2021年5月25日11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3招标公告发布及投标登记时间: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为:2021年4月23日12时0分至2021年5月25日11 时00分;
投标登记时间(含本日)为:2021年4月23日12时0分至2021年5月25日11 时00分。
注:(1)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登记,登记时间不得少于5日,并从登记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3)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5月25日11 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时间为2021年5月25日10 时45分至2021年5月25日11 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栋2楼)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7. 异议受理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南沙渔业产业园有限公司
电话:020-84525218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灵新公路新港大道1号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南沙渔业产业园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灵新公路新港大道1号
联 系 人:严工
电 话:020-84525218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新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白云区政通路5号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18676628880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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