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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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动物防疫检疫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2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财政):MCHC-DZ-ZG20251095
项目名称:动物防疫检疫
交易项目编号: P52000020250004NI
预算金额(元):5400000.00
最高限价(元):
标包1:200000.00
,
标包2:77000.00
,
标包3:445000.00
,
标包4:560000.00
,
标包5:22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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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6:350000.00
,
标包7:390000.00
,
标包8:27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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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9:99000.00
,
标包10:220000.00
,
标包11:88000.00
,
标包12:36000.00
,
标包13:45000.00
,
标包14:45000.00
,
标包15:450000.00
,
标包16:100000.00
,
标包17:845000.00
,
标包18:955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1
标项名称: 动物防疫检疫(包1)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2
标项名称: 动物防疫检疫(包2)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77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3
标项名称: 动物防疫检疫(包3)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44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4
标项名称: 动物防疫检疫(包4)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56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5
标项名称: 动物防疫检疫(包5)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2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6
标项名称: 动物防疫检疫(包6)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35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7
标项名称: 动物防疫检疫(包7)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39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8
标项名称: 动物防疫检疫(包8)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7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9
标项名称: 动物防疫检疫(包9)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99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10
标项名称: 动物防疫检疫(包10)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2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11
标项名称: 动物防疫检疫(包11)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88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12
标项名称: 动物防疫检疫(包12)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36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13
标项名称: 动物防疫检疫(包13)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4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14
标项名称: 动物防疫检疫(包14)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4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15
标项名称: 动物防疫检疫(包15)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45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16
标项名称: 动物防疫检疫(包16)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17
标项名称: 动物防疫检疫(包17)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84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18
标项名称: 动物防疫检疫(包18)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95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包1:详见采购文件
,
标包2:详见采购文件
,
标包3:详见采购文件
,
标包4:详见采购文件
,
标包5:详见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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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6:详见采购文件
,
标包7:详见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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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8:详见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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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9:详见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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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10:详见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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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11:详见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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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12:详见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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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13:详见采购文件
,
标包14:详见采购文件
,
标包15:详见采购文件
,
标包16:详见采购文件
,
标包17:详见采购文件
,
标包18: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1:否
标项2:否
标项3:否
标项4:否
标项5:否
标项6:否
标项7:否
标项8:否
标项9:否
标项10:否
标项11:否
标项12:否
标项13:否
标项14:否
标项15:否
标项16:否
标项17:否
标项18: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
标项2: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
标项3: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
标项4: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
标项5: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
标项6: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
标项7: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
标项8: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
标项9: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
标项10: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
标项11: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
标项12: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
标项13: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
标项14: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
标项15: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
标项16: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
标项17: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
标项18: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
标项1: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如下: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2025年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3)依法缴纳税收(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1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社保的,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使用规则:由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等渠道中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否则取消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标项2: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如下: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2025年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3)依法缴纳税收(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1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社保的,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使用规则:由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等渠道中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否则取消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标项3: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如下: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2025年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3)依法缴纳税收(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1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社保的,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使用规则:由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等渠道中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否则取消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标项4: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如下: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2025年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3)依法缴纳税收(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1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社保的,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使用规则:由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等渠道中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否则取消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标项5: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如下: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2025年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3)依法缴纳税收(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1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社保的,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使用规则:由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等渠道中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否则取消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标项6: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如下: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2025年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3)依法缴纳税收(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1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社保的,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使用规则:由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等渠道中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否则取消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标项7: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如下: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2025年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3)依法缴纳税收(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1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社保的,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使用规则:由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等渠道中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否则取消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标项8: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如下: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2025年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3)依法缴纳税收(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1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社保的,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使用规则:由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等渠道中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否则取消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标项9: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如下: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2025年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3)依法缴纳税收(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1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社保的,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使用规则:由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等渠道中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否则取消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标项10: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如下: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2025年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3)依法缴纳税收(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1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社保的,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使用规则:由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等渠道中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否则取消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标项11: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如下: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2025年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3)依法缴纳税收(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1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社保的,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使用规则:由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等渠道中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否则取消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标项12: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如下: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2025年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3)依法缴纳税收(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1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社保的,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使用规则:由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等渠道中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否则取消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标项13: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如下: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2025年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3)依法缴纳税收(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1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社保的,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使用规则:由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等渠道中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否则取消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标项14: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如下: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2025年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3)依法缴纳税收(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1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社保的,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使用规则:由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等渠道中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否则取消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标项15: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如下: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2025年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3)依法缴纳税收(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1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社保的,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使用规则:由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等渠道中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否则取消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标项16: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如下: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2025年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3)依法缴纳税收(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1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社保的,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使用规则:由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等渠道中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否则取消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标项17: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如下: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2025年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3)依法缴纳税收(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1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社保的,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使用规则:由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等渠道中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否则取消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标项18: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如下: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2025年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3)依法缴纳税收(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1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社保的,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使用规则:由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等渠道中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否则取消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①供应商须为生产企业,具有兽药生产许可证且所投产品须在许可范围内;②供应商须具有兽药GMP证书且认证验收范围必须包含有免疫学类诊断制品(生产线)和分子生物学类诊断制品(生产线);③供应商只能投标本企业生产的产品,且所投产品必须具备兽药产品批准文号。
标项2:
①供应商须为生产企业,具有兽药生产许可证且所投产品须在许可范围内;②供应商须具有兽药GMP证书且认证验收范围必须包含有免疫学类诊断制品(生产线)和分子生物学类诊断制品(生产线);③供应商只能投标本企业生产的产品,且所投产品必须具备兽药产品批准文号。
标项3:
①供应商须为生产企业,具有兽药生产许可证且所投产品须在许可范围内;②供应商须具有兽药GMP证书且认证验收范围必须包含有免疫学类诊断制品(生产线)和分子生物学类诊断制品(生产线);③供应商只能投标本企业生产的产品,且所投产品必须具备兽药产品批准文号。
标项4:
①供应商须为生产企业,具有兽药生产许可证且所投产品须在许可范围内;②供应商须具有兽药GMP证书且认证验收范围必须包含有免疫学类诊断制品(生产线)和分子生物学类诊断制品(生产线);③供应商只能投标本企业生产的产品,且所投产品必须具备兽药产品批准文号。
标项5:
①供应商须为生产企业,具有兽药生产许可证且所投产品须在许可范围内;②供应商须具有兽药GMP证书且认证验收范围必须包含有免疫学类诊断制品(生产线)和分子生物学类诊断制品(生产线);③供应商只能投标本企业生产的产品,且所投产品必须具备兽药产品批准文号。
标项6:
①供应商须为生产企业,具有兽药生产许可证且所投产品须在许可范围内;②供应商须具有兽药GMP证书且认证验收范围必须包含有免疫学类诊断制品(生产线)和分子生物学类诊断制品(生产线);③供应商只能投标本企业生产的产品,且所投产品必须具备兽药产品批准文号。
标项7:
无
标项8:
①供应商须为生产企业,具有兽药生产许可证且所投产品须在许可范围内;②供应商须具有兽药GMP证书且认证验收范围必须包含有免疫学类诊断制品(生产线)和分子生物学类诊断制品(生产线);③供应商只能投标本企业生产的产品,且所投产品必须具备兽药产品批准文号。
标项9:
①供应商须为生产企业,具有兽药生产许可证且所投产品须在许可范围内;②供应商须具有兽药GMP证书且认证验收范围必须包含有免疫学类诊断制品(生产线)和分子生物学类诊断制品(生产线);③供应商只能投标本企业生产的产品,且所投产品必须具备兽药产品批准文号。
标项10:
①供应商须为生产企业,具有兽药生产许可证且所投产品须在许可范围内;②供应商须具有兽药GMP证书且认证验收范围必须包含有免疫学类诊断制品(生产线)和分子生物学类诊断制品(生产线);③供应商只能投标本企业生产的产品,且所投产品必须具备兽药产品批准文号。(
标项11:
①供应商须为生产企业,具有兽药生产许可证且所投产品须在许可范围内;②供应商须具有兽药GMP证书且认证验收范围必须包含有免疫学类诊断制品(生产线)和分子生物学类诊断制品(生产线);③供应商只能投标本企业生产的产品,且所投产品必须具备兽药产品批准文号。
标项12:
①供应商须为生产企业,具有兽药生产许可证且所投产品须在许可范围内;②供应商须具有兽药GMP证书且认证验收范围必须包含有免疫学类诊断制品(生产线)和分子生物学类诊断制品(生产线);③供应商只能投标本企业生产的产品,且所投产品必须具备兽药产品批准文号。
标项13:
①供应商须为生产企业,具有兽药生产许可证且所投产品须在许可范围内;②供应商须具有兽药GMP证书且认证验收范围必须包含有免疫学类诊断制品(生产线)和分子生物学类诊断制品(生产线);③供应商只能投标本企业生产的产品,且所投产品必须具备兽药产品批准文号。
标项14:
①供应商须为生产企业,具有兽药生产许可证且所投产品须在许可范围内;②供应商须具有兽药GMP证书且认证验收范围必须包含有免疫学类诊断制品(生产线)和分子生物学类诊断制品(生产线);③供应商只能投标本企业生产的产品,且所投产品必须具备兽药产品批准文号。
标项15:
供应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标项16:
供应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标项17:
①供应商须为生产企业,具有兽药生产许可证且所投产品须在许可范围内;②供应商须具有兽药GMP证书;③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具备兽药产品批准文号。
标项18:
①供应商须为生产企业,具有兽药生产许可证且所投产品须在许可范围内;②供应商须具有兽药GMP证书;③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具备兽药产品批准文号。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31日 至
2025年06月10日 ,每天上午00:00至11:59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
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大厅->文件下载板块(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5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
开标时间:2025年06月25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是否需要提交样品或现场踏勘:
标项1:否
,
标项2:否
,
标项3:否
,
标项4:否
,
标项5:否
,
标项6:否
,
标项7:否
,
标项8:否
,
标项9:否
,
标项10:否
,
标项11:否
,
标项12:否
,
标项13:否
,
标项14:否
,
标项15:否
,
标项16:否
,
标项17:否
,
标项18:否
2.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
标项1:
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项2:
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项3:
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项4:
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项5:
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项6:
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项7:
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项8:
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项9:
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项10:
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项11:
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项12:
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项13:
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项14:
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项15:
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项16:
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项17:
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项18:
采购人指定地点
3.其他事项:/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贵州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贵阳市云岩区三桥南路37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倪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0851-84822241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明诚汇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贵阳市观山湖区大唐·东原财富广场6号栋7层
传 真:
项目联系人:刘真跃、聂小菊、杜明雄
项目联系方式:0851-86892732-701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真跃、聂小菊、杜明雄
联系方式:18984151543
文件预览:采购文件.zip1095招标文件(售卖稿).pdf采购公告.pdf仅限于预览文件,参与投标请登录网上交易大厅在“文件下载”栏目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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