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医院迁建项目(一期)工程房建部分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Y-202104QG-005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十堰市茅箭区人民医院迁建项目(一期)工程房建部分安装工程已由十堰市茅箭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茅发改审批【2020】6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市茅箭区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十堰市茅箭区人民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嘉丰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十堰市茅箭区林荫大道二号线安置区B区南面(重庆路小学斜对面)。
建设规模:十堰市茅箭区人民医院迁建项目(一期)工程占地面积约30.65亩,总建筑面积56189.58平方米,新建医技楼、住院楼、传染病楼、门急诊(裙楼)等。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作量。
标段划分:/
合同估算价:2346.17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1年05月08日至2021年05月1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05月28日 09时0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医院
代理机构:
嘉丰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十堰市武当路76号
地址:
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北路京华新天地8号楼22层
邮编:
442000
邮编:
442000
联系人:
卢主任
联系人:
许世群
电话:
0719-8769120
电话:
400-0719-333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1年05月0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