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
招标公告
1.盐城市大丰区新丰镇引水桥工程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盐城市大丰区新丰镇引水桥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施工图经盐城市大丰区新丰镇人民政府审查,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盐城市大丰区新丰镇人民政府,委托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对盐城市大丰区新丰镇引水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邀请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实质性要求的单位参加相应标段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盐城市大丰区新丰镇引水桥工程,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2项目编号:DFGC20210048
2.3合同估算价:约67万元。
2.4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5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2.6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企业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合法有效,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
(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信誉要求: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投标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项目经理要求:
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
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经理投标截止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其他任何职务,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b.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c.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d.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e.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f.为本标段的监理人;g.为本标段的代建人;a.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h.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i.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j.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否则,其申请均无效,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接收的文件也不参加审查)。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时必须提供下列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确有特殊原因无法提供原件的,必须经原发证部门确认,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有效的施工资质证书(副本)。
(3)投标人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符合招标公告约定要求的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投标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5)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经理及授权委托人(可为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0年9月份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交纳的养老保险(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社保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时间),外地企业无法提供以上证明的,可提供印有当地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人员社保卡号和参保缴费证明验证码。事业单位不需提供本条所需资料,但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没有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相关证明材料或网上查询结果证明(可以是网上截图的件)。投标人提供距开标截止日3日之内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查询结果,如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被评标委员会查询到在上述网站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按废标处理。
(7)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资料可提供带可识别二维码的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视同原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4月22日8时30分至2021年4月27日18时00分前用CA锁登陆“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大丰平台”网上下载;
5.2下载网址: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如在规定时间内未下载招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5.3各投标申请人在系统内交纳招标文件工本费并下载招标文件后,报名视为成功。若未在系统内交纳招标文件工本费或交纳招标文件工本费后未在系统内下载招标文件,视为未报名(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详见报名系统)。
6.标前会和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标前会和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将给予协助。
7.开标会
7.1投标文件统一递交时间段:
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5月7日14时30分―15时00分。
7.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盐城市大丰区丰华国际大厦1楼大厅服务台,北门进。(大丰区飞达东路100号)
8.发布9.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大丰区新丰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韦先生
电话:13815567169
地址:大丰区幸福西路6号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亚兵
电话:13390713868
地址:盐城市大丰区通港大道77号大丰区电商产业园六楼616室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