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市政金昌市金川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项目设备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甘肃省市政金昌市金川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项目设备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甘肃省 |
发布时间: |
2021-04-23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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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 金昌市金川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项目设备招标 | 项目编号: | JG2021-045 | 项目类型: | 市政 | 交易编号: | A02-126203000735957384-20210331-002165-0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招标人: | 金昌市金禹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甘肃晟安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监督机构: | 金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标方式: | 普通标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项目总控制价(万元): | 860.000000 | 招标内容与范围: | 建设19套污水处理系统,配套相关设施设备,具体招标设备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 标段信息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招标类别 | 详情 | 1 | E6203000603002060001001 | 860.00000000(万元) | 设备 | 查看详情 | 标段名称: | E6203000603002060001001金昌市金川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项目设备招标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本次招标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为设备生产厂家;经营范围包含环保设备或污水处理设备生产制造等符合项目要求的范围。
投标人过去近三年度(2017-2019)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反映的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显示出长期的盈利能力。最低要求,投标人最近三年每年的净资产(按总资产与总负债之差计算)均应为正值。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代理人应当为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应当准备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参加网络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4.凡参加投标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信息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之一。
5.投标申请人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无严重违约以及无产品质量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或被有关部门记录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贿、受贿等诚信缺失不良记录现象;
6.对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和被列入全国法院的失信被执行人(以进入 http://zxgk.court.gov.cn/自行查询后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企业公章为准)的失信企业取消投标资格。各投标人须进入“信用中国”查询本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企业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7.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相关证明,以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费证明原件为准)。
注:受疫情影响本项目招标公告公告及文件中要求备查的相关证明文件,原件无须现场进行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添加相关证明文件真实有效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招标人和行业监督部门将在公示期内对中标人资质原件及相关证明文件进行资质后审,审查通过后方可确定为正式有效中标人。 | 标段(包)内容: | 建设19套污水处理系统,配套相关设施设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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