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SJ2021023
接采购人通知,现对常州市城市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委托采购的轨道二号线地面投光灯项目(项目编号:SJ2021023)作如下更正:
一、采购文件中
(一)投标前需要提供的灯具
1.提供“3W LED投光灯(琥珀色)DMX”灯具检测报告
序号
3W LED投光灯(琥珀色)DMX
要求
1
波长
591-599nm
2
半峰发散角:50%最大光强夹角
10°-20°
3
整灯光效
≥60lm/W
4
防尘、防固体异物和防水
≥IP65
5
潮湿后的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
合格
变更为
(一)投标前需要提供的灯具
提供“3W LED投光灯(琥珀色)DMX”灯具检测报告
序号
3W LED投光灯(琥珀色)DMX
要求
1
波长
591-599nm
2
半峰发散角:50%最大光强夹角
10°-20°
3
整灯光效
≥40lm/W
4
防尘、防固体异物和防水
≥IP65
5
潮湿后的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
合格
2. “1W LED 投光灯 (琥珀色)DMX”和“3W LED 投光灯 (3000K)DMX”的光效要求:灯具光效≥60lm/W,此光效要求不对?
答:“1W LED 投光灯(琥珀色)DMX”和“3W LED投光灯(琥珀色)DMX”光效调整为≥40 lm/W。
3.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时间延期至:2021年4月25日上午8:40-9:00(北京时间)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4月25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江苏中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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