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北蛘虼蠼、库卡区域绿化场地废弃填埋物清运工程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广东省北蛘虼蠼、库卡区域绿化场地废弃填埋物清运工程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2021-04-25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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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级评定:
北滘镇大疆、库卡区域绿化场地废弃填埋物清运工程
1.招标条件
北滘镇大疆、库卡区域绿化场地废弃填埋物清运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土地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
2.2项目建设规模:该工程为北滘镇大疆、库卡区域绿化场地废弃填埋物清运工程,工程建设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主要工作内容为对堆场筛分物的可利用回填土壤量254453.86立方米外运及消纳处理,垃圾处理量6289.198吨外运填埋处理。具体内容详见清单。
2.3计划工期:10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
2.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规模: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招标控制价:18671448.18元。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R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6工程质量要求:
废弃填埋物挖、运及弃置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法律法规以及符合国家环保和卫生要求。
2.7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相应的资质: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必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2.2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两名,联合体投标的须以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作为牵头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投标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
4.2.2.3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合同中乙方的全部义务和接受本项目服务费的支付。
4.2.2.6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指牵头单位)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指牵头单位)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类别:建筑业企业)。
4.4.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指牵头单位),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
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件。
4.5对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指牵头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
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件或电子证照件)。
4.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
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0年10月至2021年3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
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补充说明:①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均认可,否则不予认可。
②对受疫情影响,投标人单位无法按时缴纳2020年2月份或以后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的,投标人应附上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关于暂缓缴交社会保险费用的通知文件复印件或网页截图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可。
③疫情期间,投标人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符合国家减免政策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
4.5.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
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
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
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
“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
标。
4.6.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管理系
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1年4月24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
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3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
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37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帐延误风险。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5月14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1年5月14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指牵头单位)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
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开标当天不接受投标人现场签到、现场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只接受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7.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指牵头单位)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
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
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价法。
10.5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土地发展中心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
邮编:528311
联系人:欧先生
电话:0757-26335914
传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顺德区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凤山中路3号弘越中心15楼
邮编:528300
联系人:郭小姐
电话:0757-22662288
传真:0757-22662277
电子邮件:355813814@qq.com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话:0757-22836334、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5428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3楼交易监管科
2021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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