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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秭归县县城长宁小区老旧小区红线外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湖北省秭归县县城长宁小区老旧小区红线外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1-03-16
详细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秭归县县城长宁小区老旧小区红线外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由秭发改审批【2020】6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秭归县县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为争取中央补助资金及地方配套,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石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总投资约2345.00万元,其中工程直接费2080.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与小区直接相关的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电信工程及综合服务用房等。

2.2招标范围:秭归县县城长宁小区老旧小区红线外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等阶段总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具体如下:

1)在秭归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秭发改审批[2020]67号文件批准的初步设计基础上完成项目施工图设计以及项目后期施工、验收过程中的设计及技术咨询服务;

2)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设施施工;

3)相关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工作;

4)工程、设备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

2.3履约期限:

1)投标人应积极开展现场踏勘、调查、测量工作,确保中标后3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并充分考虑相关风险(本项目不提供设计补偿);

2)在施工图设计通过审查后360天内完成建筑物、构筑物、配套设施施工及相关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工作。

2.4质量目标:

1)设计质量目标: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成果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

2)采购质量目标:工程建设涉及的各类材料、设施、设备均须满足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强制性要求;

3)施工质量目标: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2.5安全目标: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联合体双方)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4)投标人(施工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主要管理人员须满足以下要求:

(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若为联合体须为牵头单位人员)须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市政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拟派采购与施工负责人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市政工程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

(3)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拟派本项目管理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采购与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各1人,且不得相互兼任;以上项目管理人员均需提供在本单位2020年12月至2021年2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则须满足以下条件: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二家,须以施工单位为牵头人组成的设计施工总承包的联合体,且均为独立企业法人;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双方均需在公告指定的方式及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进行报名。

3.4联合体双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5投标人评价得分必须在65分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会现场查询投标单位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专栏”和秭归县建筑市场诚信查询平台;秭归县人民政府网站“秭归县建筑市场诚信管理系统”诚信分值,取较高分值作为投标单位企业信用评审依据;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B级,诚信分值计为80分);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1年3月16日15时00分至2021年3月22日15时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具体操作参见:秭归县公共资源网(http://ggzyjy.hbzg.gov.cn)—办事指南—投标人和供应商系统操作手册。

5、投标保证金

根据宜公共资源交易局【2021】1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7日8时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开标会

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秭归县金缸城市民广场四楼)公开进行。为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投标人代表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一小时内采用远程解密方式对本单位上传的投标文件予以解密,招标机构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投标文件进行退回,开标记录将与评标结果一并公示。请各潜在投标人安排好投标文件解密工作,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

8、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9、联系方式

招标人:秭归县县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址:秭归县茅坪镇平湖大道8号

联系人:谭以国

电话:13647173116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石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城东大道9号1栋3单元501室

联系人:谭小平

电话:13581498838

2021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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