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抽取条件和依据
本项目福清市渔溪段部分重点路线整改立面景观提升工程根据(福清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市十七届政府第143次常务会议纪要》【2021】6号)精神,市交通运输局下达的任务清单项目立项手续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清市渔溪镇人民政府,主管监督部门为住建局招标办,建设资金财政拨款。根据融政综【2018】254号文《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清市政府投资非依法必须招标小规模工程非招标方式采购简易抽取办法》的规定,采用非招标方式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简易随机抽取确定施工单位。
二、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渔溪镇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为253.91万元;
2.3.工程范围和内容:对福清市渔溪镇部分重点路线整改、立面景观提升等。具体以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4.预算审核价(财政控制价)人民币2126966元,下浮系数K=12%,发包价1871730元;
2.5.工程类别:装饰装修
2.6.抽取采用的名录库:《福清市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库》
2.6.工期及质量保修期要求:总工期50个日历天;质量保修期一年;
2.7.质量要求: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及相关设计、施工规范标准进行施工,工程质量符合《交通部现行质量检验及评定合格标准》标准要求。
2.8.违约责任:除不可抗拒因素及设计变更外,乙方不得无故拖延。
三、抽取时间及地点
3.1.抽取时间:2021年04月20日15时00分,
3.2.抽取地点:福清市福人路行政服务中心五楼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第三开标厅。
四、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清市渔溪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清市渔溪镇隆华路266号,邮编:350307;
电话:15959160770,联系人:林女士
监督单位:住建局招标办
地址:福清市,邮编:350300;
电话:,联系人:
(住建局招标办:侯孝和85239101;
教育局:倪秉强85232543;
水利局:何承功15060693808;
交通局:高居雄85216975;
经信局:吴选安13615016688;)
福清市渔溪镇人民政府
2021年0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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