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
【附件,下载附件请联系客服, QQ:2041 408 252。原客服QQ:256579212变更为 2041408252 】
项目概况
漯河市召陵区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 4 月 22日 8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召采磋商采购-2021-20
2、项目名称:漯河市召陵区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约120万元
最高限价:120万元
5、采购需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等文件要求,受国家税务总局漯河市召陵区税务局的委托,选取三家税务师事务所,为该项目提供专业工作人员,对辖区内已经达到土地增值税可清算条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展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服务工作。
服务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规定,达到采购人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两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税务部门颁发的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2供应商须具备有能力组织税务执业人员团队,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税务师资格证书,供应商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格式自拟,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3.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5 已受漯河市召陵区辖区内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税务师事务所,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供应商须出具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1年 4 月12 日 0 时 00 分至 2021 年 4 月 17日 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漯河市公共资源网”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后,持CA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磋商文件及其附件(如有)等,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磋商文件及其附件(如有)的,投标无效。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1 年 4 月 22 日 8 点 30 分前(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同时,投标人应当将未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和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备份以光盘或U盘的形式,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和盖章后,递交至开标现场。
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五、开启
时间: 2021 年 4 月 22 日 8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漯河市嵩山路东支与嫩江路交叉口西北角工商联大厦九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请参考漯河市公共资源网下载中心的相关说明。
2、本次采购公告在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4、本项目采购预算为预估费用,供应商按所审查项目入库税款金额的比例进行结算,项目总控制价为实际入库税款金额的8%。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漯河市召陵区税务局
地 址: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滦河路与为民路交叉口西南角
联 系 人:钞先生
联系方式:0395-26299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省泰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嵩山东支路与嫩江路交叉口企业总部大厦9楼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13273072369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132730723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