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冶招【2021】127号
1.招标条件
本项目黄石临空经济区园区道路(4号路、5号路、金虹路、14号路)设计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大冶发展和改革局企业投资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2104-420281-04-01-595181/2104-420281-04-01-291095/2104-420281-04-01-331927/2104-420281-04-01-78431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黄石临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黄石临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黄石临空经济区园区道路(4号路、5号路、金虹路、14号路)设计项目(标段/包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黄石临空经济区园区道路(4号路、5号路、金虹路、14号路)设计项目包括14号路(道路全长4050米,宽40米)、金虹路(还桥大道-锦冶大道,道路全长1709米,宽30米)、金虹路(还桥大道-铁东线,道路全长3784米)、4号路(长3062米,宽12-15米)和5号路(长3500米宽,23米)市政工程共计4条道路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本工程设计内容包含: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景观工程、交通工程、电气(弱电等)工程及附属工程。
2.2招标范围:黄石临空经济区园区道路(4号路、5号路、金虹路、14号路)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后续配合服务工作。
2.3设计周期:3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满足现行国家、省、市相关工程设计规范、规程、标准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其它: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道路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完成过类似的市政道路项目设计业绩(指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五年,以合同时间为准)。4、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相应年限的审计报告),连续三年无亏损(新成立的公司自成立之日起年度)。5、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没有被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提供承诺);②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规定,须通过“信用中国”(网址 www.creditchina.gov.cn)对投标企业进行信用查询,投标企业若在“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中的,其投标无效;③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查询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从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 36 个月)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相关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必须提供网络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未提供的或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取消其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黄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大冶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具体操作参见《市公共资源网—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http://www.hsztbzx.com/)。
4.2 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21 年4月13日至 2021 年 4月17日 24: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www.hsztbzx.com/ ,下同),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市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05月 07 日10时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电子交易平台”。
5.3 开标地点:大冶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5.4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招标 人: 黄石临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还地桥镇还地桥大道39号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
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邮编: 435100 邮 编:430077
联系 人: 王部长联 系 人:林东林、王晓雨
电话: 13597674337电 话:15827196917、1387195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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