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清流县体育中心(一期)景观工程(挡墙部分)已由清发改【2014】71号、清文旅纪要【2020】11号、清文旅纪要【2021】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清流县文体和旅游局 , 建设资金上级拨款,招标人为清流县文体和旅游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邀请注册地在清流县境内2020年第三季度信用分前10名的建筑施工企业中随机抽取5家企业,邀请:福建巧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金鼎建筑发展有限公司;福建昌祥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畅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晟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清流县
2.2.工程建设规模: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为依据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预算书。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967668元(其中暂列金150000元) ;K=6%(含)-10%(不含)(由招标人开标现场当众抽取下浮率K值并计算出发包价)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5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为清流县内注册登记的施工企业。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年检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2)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 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3.6根据《关于建立建设工程责任主体质量安全黑名单制度的通知》(闽建建[2014]42号)规定,列入黑名单的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关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将有关责任主体移出质量安全“黑名单”的通知中移出“黑名单”的企业可以参加本次投标。
3.7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按清发改{201861号规定执行
4.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4.1根据清政办〔2020〕12号,本地注册建筑企业免交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评标办法
5.1根据《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清发改[2018]61号要求,本招标项目采用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本招标项目评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5.2招标文件发布3日后,即2021 年3月19日15:00 分由招标单位代表、行业主管单位代表,直接在邀请并确认参加的注册企业(以行业主管部门登记备案为准)中随机抽取三个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并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有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三个号码,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的过程,本县注册企业和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5.3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政府网http://www.fjql.gov.cn/”公示栏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个工作日从2021年3 月19日至 3月23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承诺文件;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5.4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和相关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的监督下进行。
5.5招标人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公布的发包价、投标文件、投标承诺与中标人签订相关合同。
6.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1年3 月 18 日17:30前将加盖公章的确认函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072211873@qq.com)或提交书面确认函到招标代理机构清流县碧林南路103号3楼,联系人:小林(18950900119)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定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根据《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清发改[2018]61号要求,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承诺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3月23日17 时 30分,提交地点为清流县文体和旅游局。承诺文件格式附后。
8.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 2021年 3 月 19 日 15时 00 分
开标地点: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文体和旅游局
地址:清流县城关,邮编:365300
电话:0598-8705717
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天恒建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碧林南路103号3楼,
电话:18950900119
联系人:林女士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清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清流县碧林北路86幢
联系电话:0598-532280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清流县长兴北路536号景鸿世纪广场二楼
联系电话:0598-5322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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