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隆县青松岭镇中水资源利用及农村生态环境改善工程已由兴隆县行政审批局以兴审批投字【2020】310号批准建设,核准文号为兴审批招标核字【2020】48号 ,项目业主为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兴隆县分局,建设资金来自生态补助专项资金和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兴隆县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五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兴隆县。
2.2建设规模及内容:土建工程、安装工程、设备及外网等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3合同估算价:1150572.51元
2.4计划工期:2021年4月26日开工,2022年6月30日竣工,43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五个标段,本次招标只针对本项目五标段生活垃圾转运站工程。
2.6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失信惩戒对象);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21年3月18日0:00至2021年3月23日23:59分前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同时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在下载文件等资料前,请先到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查看电子投标事宜并办理相应的CA密匙,办理完成后使用自己的CA才能下载文件并办理后续的电子招投标事宜)”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的发售:招标文件不发售纸质版,只发售电子版。
4.3投标人将已下载的招标文件导入E招冀成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可在平台官网的[办事指南]-[下载中心]下载)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制作完成后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E招冀成投标系统。
4.4 未 经 注 册 的 潜 在 投 标 者 请 在 E 招 冀 成 平 台 (http://hebeibidding.com/tpfront/default.aspx)“办事指南"中“E 招冀成标准版一投标人操作手册”进行注册。
4.5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企业CA,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办理。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现场办理流程参照“E招冀成”“办事指南”中“CA 办理”栏目(http://www.hebeibidding. com);在线办理地址为:(http://hebcaonline.hebca.com:9001/Hebca/ foreground/eseal/applyCertAndAutoSignPage.action?projectType=zbjt&czt ype=1)
4.6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4.7 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789-8055/8058。
说明:投标人必须在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都进行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与下载,并在系统中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变更,否则因此造成的投标人不能缴纳保证金或不能完成电子招投标活动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招标文件答疑
5.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2021年3月 26日17:00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本项目在线提疑页面同时提交,所提出的问题只能涉及本次招标项目,且提问内容不得透露投标企业基本信息。泄露该企业基本信息的,系统自动拒绝接受。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提疑。
5.2 招标人在答疑截止时间(特殊情况可延长,视具体提问情况确定)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招标人解答截止时间:2021年3月29日17时00分,并将《答疑文件》以及需要修改、补充事项的《补遗文件》公布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本项目答疑页面。
5.3 投标人“在线提疑”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本项目在线提疑页面同时提交,招标人答疑补遗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本项目在线答疑页面发布,投标人应及时查阅。未在规定时间提疑和查阅答疑、补遗文件的,所造成的投标影响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答疑方式:网上答疑,拒绝现场答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采用数据电子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在E招冀成平台使用CA锁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6.2 开标地点为: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子受理。
招 标 人: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兴隆县分局
联系地址:兴隆县
联 系 人:李春雨
联系电话:13343397888
招标代理机构: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建华大街7号
联 系 人:李文朋
联系电话:0314-2527980、13313140163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电话:400-789-8058/8055 E-mail:zbjtwlgs@sin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