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SZZHCS2021-C-002
2、项目名称:日常法律顾问、行政复议应诉法律服务(共划分为五个标段)
标段一:涉及姑苏区、苏州工业园区的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类案件法律服务
标段二:涉及常熟市、吴中区的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类案件法律服务
标段三:涉及太仓市、吴江区的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类案件法律服务
标段四:涉及张家港市、高新区的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类案件法律服务
标段五:涉及昆山市、相城区的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类案件法律服务
注:若开标时,每标段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单位<3家,则该标段采购失败;各家单位可报名一个或者多个标段,但每个响应单位只能中一个标段。评标时,若供应商按评标方法被确定为成交人的标段数超过1个,则按标段顺序先开先中的原则确定该投标人的成交标段,其余标段将自动失去成交资格并且由该标段的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排名次高的供应商获得成交资格。
本项目的标段开标顺序为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依次进行)。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陆拾万元整(小写:1600000.00元),即每标段为叁拾贰万元整(小写:320000.00元)
5、采购需求:
(一)服务内容:
第一部分:日常法律顾问服务(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第二部分:复议、诉讼、仲裁、行政赔偿等各类案件的代理法律服务。
具体内容如下:
(1)提供日常业务法律咨询,应采购方要求,参加日常行政管理中涉及法律问题或疑难案件的座谈或讨论,对行政管理中的法律问题、重大决策提出书面法律意见、或者进行法律论证,对采购方实施的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指导。
(2)在复议、诉讼、仲裁、行政赔偿等各类案件中,应采购方要求,代理出庭应诉、代拟法律文书、代为调查和收集证据、提供法律意见建议、作出风险、参加有关会议、参与相关调解,以及法律规定或者案件需要应当由律师办理的与案件有关的其他工作。
(3)代为申请非诉执行;
(4)对采购方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或者对涉及采购方工作内容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协助提供修改意见和建议;
(5)为采购方审查各类业务所涉及的合同、协议等其他重要法律文书等;
(6)双方协商确定的其他法律服务。
(二)服务要求:
(1)服务要求:律师事务所针对本法律服务内容组建相对固定的 4人及以上律师团队提供法律服务,并明确一名联络人。团队符合以下条件:a)团队负责人的执业年限应在5年(含)以上;b)团队成员应具有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备3年(含)以上律师执业经验,为行政机关处理或代理过复议、诉讼案件。(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律师执业证书、学历证书、行政复议机关或法院的裁判文书。曾任法官或者政府法制机构工作人员的律师,其担任法官或政府法制机构工作人员的经历视同律师执业经验,但需提供相关材料证明。)c)团队成员执业期间未因执业活动受到律师协会处罚或处分(注:律师事务所提供声明和承诺函)。以上条件均需满足,否则实质性响应无效,不得参与评审。
(2)服务方式:应采购方要求,随时为采购方提供法律咨询,一般通过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处理,必要时需及时上门处理、提供书面法律意见等;应采购方要求,代理复议、诉讼、仲裁、行政赔偿等各类案件;双方协商确定的其他法律服务方式。
(三)各标段计价标准:
(1)法律顾问日常服务费每年40000元(两年合计80000元)。
(2)行政诉讼案件的一审案件代理费为每件5000元,二审案件代理费为每件5000元,如果同一案件的一审阶段和二审阶段均由同一家律师事务所代理,该二审阶段的代理费减半计算,即为每件2500元。再审案件及检察监督案件参照二审代理费标准执行。
(3)行政复议案件(采购方为被申请人)代理费为每件5000元,因该行政复议案件产生的行政诉讼,一审案件代理费为每件5000元,如果同一案件的复议阶段和诉讼阶段均由同一家律师事务所代理,该一审阶段的代理费减半计算,即为每件2500元。二审案件、再审案件及检察监督案件参照一审代理费标准执行。
(4)律师事务所代理行政复议机关的相应行政诉讼案件,计价标准同行政诉讼案件代理费标准;但应采购方要求,律师事务所应协助办理相关行政复议案件、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意见等,具体细节由律师事务所与采购方商定。
(5)对于中标前,已复议答复或诉讼答辩但还未开庭审理的案件,代理费由律师事务所与采购方另行商定。
(6)非诉执行案件代理费为:每件5000元。
(7)重大、疑难、复杂行政诉讼案件代理费:
一审案件代理费为:每件10000元。
二审案件代理费为:每件10000元。如果同一案件的一审阶段和二审阶段均由同一家律师事务所代理,该二审阶段的代理费减半计算,即为每件5000元。
重大、疑难、复杂行政诉讼案件的认定,参照苏价费(2019)113号文件《省物价局 省司法厅关于明确我省律师服务收费试行标准的通知》进行。
仲裁案件代理费为:每件80000元。如果同一仲裁案件涉及的诉讼阶段由同一家律师事务所代理,该诉讼阶段的代理费减半计算。
(8)各标段预算费用合计320000元,以实际结算为准,差额部分全市统筹。
注:律师事务所在提供上述法律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差旅费、住宿费、交通费等费用,均由律师事务所自行承担,采购方不再另行支付。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起止时间为2021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