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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苏州服务类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日常法律顾问、行政复议应诉法律服务磋商采购
公告名称:
江苏省苏州服务类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日常法律顾问、行政复议应诉法律服务磋商采购
所属地区: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1-04-27
详细内容:
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日常法律顾问、行政复议应诉法律服务磋商采购公告
2021-04-27


















项目概况

日常法律顾问、行政复议应诉法律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0510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ZHCS2021-C-002

2、项目名称:日常法律顾问、行政复议应诉法律服务(共划分为五个标段)

标段一:涉及姑苏区、苏州工业园区的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类案件法律服务

标段二:涉及常熟市、吴中区的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类案件法律服务

标段三:涉及太仓市、吴江区的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类案件法律服务

标段四:涉及张家港市、高新区的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类案件法律服务

标段五:涉及昆山市、相城区的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类案件法律服务

注:若开标时,每标段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单位<3家,则该标段采购失败;各家单位可报名一个或者多个标段,但每个响应单位只能中一个标段。评标时,若供应商按评标方法被确定为成交人的标段数超过1个,则按标段顺序先开先中的原则确定该投标人的成交标段,其余标段将自动失去成交资格并且由该标段的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排名次高的供应商获得成交资格。

本项目的标段开标顺序为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依次进行)。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陆拾万元整(小写:1600000.00元),即每标段为叁拾贰万元整(小写:320000.00元)

5、采购需求

(一)服务内容:

第一部分:日常法律顾问服务(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第二部分:复议、诉讼、仲裁、行政赔偿等各类案件的代理法律服务。

具体内容如下:

1)提供日常业务法律咨询,应采购方要求,参加日常行政管理中涉及法律问题或疑难案件的座谈或讨论,对行政管理中的法律问题、重大决策提出书面法律意见、或者进行法律论证,对采购方实施的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指导。

2)在复议、诉讼、仲裁、行政赔偿等各类案件中,应采购方要求,代理出庭应诉、代拟法律文书、代为调查和收集证据、提供法律意见建议、作出风险、参加有关会议、参与相关调解,以及法律规定或者案件需要应当由律师办理的与案件有关的其他工作。

3)代为申请非诉执行;

4)对采购方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或者对涉及采购方工作内容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协助提供修改意见和建议;

5)为采购方审查各类业务所涉及的合同、协议等其他重要法律文书等;

6)双方协商确定的其他法律服务。

(二)服务要求:

1)服务要求:律师事务所针对本法律服务内容组建相对固定的 4人及以上律师团队提供法律服务,并明确一名联络人。团队符合以下条件:a)团队负责人的执业年限应在5年(含)以上;b)团队成员应具有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备3年(含)以上律师执业经验,为行政机关处理或代理过复议、诉讼案件。(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律师执业证书、学历证书、行政复议机关或法院的裁判文书。曾任法官或者政府法制机构工作人员的律师,其担任法官或政府法制机构工作人员的经历视同律师执业经验,但需提供相关材料证明。)c)团队成员执业期间未因执业活动受到律师协会处罚或处分(注:律师事务所提供声明和承诺函)。以上条件均需满足,否则实质性响应无效,不得参与评审。

2)服务方式:应采购方要求,随时为采购方提供法律咨询,一般通过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处理,必要时需及时上门处理、提供书面法律意见等;应采购方要求,代理复议、诉讼、仲裁、行政赔偿等各类案件;双方协商确定的其他法律服务方式。

(三)各标段计价标准:

1)法律顾问日常服务费每年40000元(两年合计80000元)。

2)行政诉讼案件的一审案件代理费为每件5000元,二审案件代理费为每件5000元,如果同一案件的一审阶段和二审阶段均由同一家律师事务所代理,该二审阶段的代理费减半计算,即为每件2500元。再审案件及检察监督案件参照二审代理费标准执行。

3)行政复议案件(采购方为被申请人)代理费为每件5000元,因该行政复议案件产生的行政诉讼,一审案件代理费为每件5000元,如果同一案件的复议阶段和诉讼阶段均由同一家律师事务所代理,该一审阶段的代理费减半计算,即为每件2500元。二审案件、再审案件及检察监督案件参照一审代理费标准执行。

4)律师事务所代理行政复议机关的相应行政诉讼案件,计价标准同行政诉讼案件代理费标准;但应采购方要求,律师事务所应协助办理相关行政复议案件、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意见等,具体细节由律师事务所与采购方商定。

5)对于中标前,已复议答复或诉讼答辩但还未开庭审理的案件,代理费由律师事务所与采购方另行商定。

6)非诉执行案件代理费为:每件5000元。

7)重大、疑难、复杂行政诉讼案件代理费:

一审案件代理费为:每件10000元。

二审案件代理费为:每件10000元。如果同一案件的一审阶段和二审阶段均由同一家律师事务所代理,该二审阶段的代理费减半计算,即为每件5000元。

重大、疑难、复杂行政诉讼案件的认定,参照苏价费(2019113号文件《省物价局 省司法厅关于明确我省律师服务收费试行标准的通知》进行。

仲裁案件代理费为:每件80000元。如果同一仲裁案件涉及的诉讼阶段由同一家律师事务所代理,该诉讼阶段的代理费减半计算。

8)各标段预算费用合计320000元,以实际结算为准,差额部分全市统筹。

注:律师事务所在提供上述法律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差旅费、住宿费、交通费等费用,均由律师事务所自行承担,采购方不再另行支付。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起止时间为202161日至2023531日。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特殊条件: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1、报名截止时间: 202157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1)供应商注册,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2)申领CA证书,详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办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证书的通知》。

3)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苏州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操作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4)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报名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并自行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单”,供应商报名成功的日期即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未按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请使用“苏州市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时间截止前上传,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4、现场解密:已参加网上报名的供应商必须携带CA证书至开标地点现场解密,在投标响应文件接收后,代理机构对已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只有依法报名并现场解密成功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5、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1)注册咨询:0512-69820846

2CA办理咨询:0512-81876166

3)交易系统维护,QQ751281184864274166;联系电话:13914088964

四、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CA证书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并进行CA解密。未能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CA证书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

2、现场解密。

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应携带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的CA证书至开标现场解密。开标时,代理机构通过报名成功供应商的CA证书进行报名解密,接收供应商的CA证书截止时间为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因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正确的CA证书,未能完成现场解密步骤的供应商,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3、响应单位除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现场完成解密工作外,需额外提供一套纸质的投标文件,装在一个袋里密封,封口处盖章,并按照须知中要求密封,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开标地点现场提交,纸质响应文件须保证与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一致,评标以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准。

4、针对疫情期间,投标须知:响应单位到场代表身体健康,须持苏康码绿码并佩戴口罩。否则如因无绿码或生病等原因不能进入开标室造成的相应损失,由响应单位自行承担。所有入场人员均须现场测量体温、查看苏康码绿码、检查口罩防护情况并做喷洒消毒后方可进场。

五、磋商文件递交(上传)截止时间

磋商文件递交(上传)截止时间:20210510093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上传)的磋商文件恕不接受。

六、供应商现场签到截止时间

供应商现场签到截止时间:202105100930分(北京时间)

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到的,磋商文件视为无效。

七、磋商时间及地点

(一)磋商时间:20210510 0930(北京时间)

(二)磋商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代理服务费用: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预算金额100万以下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5%;预算金额100万(含)-500万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1%;预算金额500万(含)-1000万费率为预算金额的0.8%。注:若服务费低于8000元的,则按最低服务费8000元收取。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每标段¥4320.00;由成交单位支付,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郭青

电话:0512-69329207

联系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018

2、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市智慧城市规划研究应用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980号地产大厦5

邮政编码:215000

电话:0512-65182092

传真:0512-65182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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