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石镇张畈村土地开发项目交易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石镇张畈村土地开发项目经青石镇张畈村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建设,资金为项目资金,招标人为蕲春县青石镇张畈村民委员会。现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进行公开招标,特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交易范围
2.1项目的建设地点:青石镇张畈村,主要施工内容为:土地开发,建设规模86亩。该工程总计划投资人民币270377.65元。
2.2计划工期40日历天;
2.3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施工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足够资金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自然人(即持有项目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有类似施工业绩证明的人员)
3.2本次招标采取有限数量制。如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超过七家,则在开标前按照进场签到顺序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七家单位参与开标、评标。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4、报名及交易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条件:自然人携业绩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2交易文件的获取:投标人请于2021年4月12日至2021年4月16日(节假日除外,时间: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到蕲春县东壁大道天禧孵化园A座2楼处获取交易文件。(报名只收需工本费)
5、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蕲春县青石镇政府对面戒毒所三楼。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4月20日上午9时30分止。
开标时间:2021年4月20日上午9时30分。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700.00元,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2021年4月16日下午16:30之前由投标人的个人结算账户进入以下指定账户(逾期未按要求递交视为无效投标),注明所投项目名称。
账户名称:蕲春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户:82010000003307356
开户行:湖北蕲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关支行
6、交易方式:公开招标
7、工程款的支付:分三年付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总工程款的30%,2022年年底前付总工程款的40%,2023年年底前付总工程款的30%。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蕲春县青石镇张畈村民委员会
联系方式:陈书记13409852518
湖北嘉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0713-7875058
青石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领导小组:吴书记13971745627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713-7183597
监督单位: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0713-72109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