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参内镇人民政府安溪县参内镇项目建设涉及拆迁评估项目
2021年02月03日 20:26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安溪县参内镇项目建设涉及拆迁评估项目品目服务/房地产服务/其他房地产服务采购单位安溪县参内镇人民政府行政区域安溪县公告时间2021年02月03日 20:26开标时间2021年02月08日 15:00预算金额¥0.000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先生项目联系电话18750559379采购单位安溪县参内镇人民政府采购单位地址安溪县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吴先生18876279677代理机构名称泉州联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幢4层401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先生18750559379
泉州联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安溪县参内镇人民政府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安溪县参内镇项目建设涉及拆迁评估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安溪县参内镇项目建设涉及拆迁评估项目项目编号:QZLS2021A010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先生项目联系电话:1875055937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安溪县参内镇人民政府采购单位地址:安溪县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吴先生1887627967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泉州联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先生18750559379代理机构地址: 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幢4层401 一、采购项目内容招标邀请书泉州联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安溪县参内镇人民政府(招标人)的委托对安溪县参内镇项目建设涉及拆迁评估项目项目进行邀请招标,现欢迎受邀的供应商黑龙江信实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光明房地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厦门丛达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一、项目编号:QZLS2021A010二、项目名称:安溪县参内镇项目建设涉及拆迁评估项目三、项目内容:详见询价第二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四、本项目最高控制价:本项目设定最高控制价详见招标文件,凡超过最高控制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五、投标人条件:1.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3.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原件或复印件。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4.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认证的房地产评估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六、招标文件公告及发售时间:2021年2月4日起至2021年2月7日截止。受邀投标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公告时间内,至泉州联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工作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逾期或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注: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所报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供应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转账需附上凭证。]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2月8日下午 15:00 时(北京时间),实质性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八、开标时间:2021年2月8日下午 15:00 时(北京时间)九、递交响应文件及开标地点:安溪县参内镇人民政府会议室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提出质疑:对招标文件质疑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对招标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提出;对中标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均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澄清,口头质疑不予接受。十一、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均将公布于,请潜在投标供应商随时关注,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二、开标时间:2021年02月08日 15:00 三、其它补充事宜详见文件 四、预算金额: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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